根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6〕182号)、《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德人社〔2016〕161号)、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德市财规〔2019〕3号)文件规定,经市就业局初核会审、实地核查,市人社局审核,以下人员属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政策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30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调查线索,如有情况反映,请于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838-5229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