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实施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教〔2015〕23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川教函〔2017〕43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核会审,以下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2月29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7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5229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