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我市以下60户企业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8—52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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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9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我市以下60户企业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8—52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