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德人社发〔2021〕290号),经市就创中心初核会审,市人社局审核,以下单位为安置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7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创中心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838-52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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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德人社发〔2021〕290号),经市就创中心初核会审,市人社局审核,以下单位为安置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7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创中心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838-52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