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如实发放,按照《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79号)文件要求,广汉市人社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待遇重领追缴工作,有效减少基金流失。
信息共享,明确追缴对象。整合民政、卫计、公安等部门死亡、火化人员数据,结合人社部下发的疑似死亡冒领、重领养老金数据库,建立数据信息月比对核查机制,明确追缴对象。截至目前,广汉市疑似死亡冒领、重领养老金565人,经过共享信息、比对核查,存在死亡冒领、重领养老金208人。
三级联动,明确追缴程序。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将疑似人员信息按户籍地层层分发到村社,并按疑似人员信息按属地抽调市局、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稽核小组,走村入户逐一调查核实,精准掌握领取待遇人员的动态和生存状况。对已核实死亡冒领的及时准确告知冒领人亲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冒领金额如数退还,对拒不退回冒领金额者,按相关程序强制追缴。
双管齐下,确保追缴到位。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深入乡镇、村(社)入户开展宣传、稽核追缴工作,确保所有冒领金额全部追缴到位。二是加强生存认证,对在本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认证;对因重病、残疾及高龄等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现场认证的,采取“预约上门”认证;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采取“QQ网络视频”认证,或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人员异地协助认证表》,通过异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截至目前,成功追缴冒领、重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6.24万元,涉及1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