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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基本医疗保险政一

发布时间:2015-05-18 来源:广汉市融媒体中心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广汉市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帐户怎样建立?(咨询电话:5225856,5103668)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个人帐户=本人月缴费工资或月养老金×2%+本人月缴费工资或月养老金×系数(我市49周岁以下的为0.02%,50岁及以上的为0.03%)×本人年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每位参保人建立门诊统筹帐户,筹资标准按40元∕年.人。报销比例为5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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