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
提醒告诫函
各有关经营单位:
针对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维护好全市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有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经营者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的内容和方式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保持“12315”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