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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广汉市人民医院门急诊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门急诊就诊须知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朋友:

为保证患者就诊安全,防控疫情传播,进入医院门急诊就诊请主动配合以下管理: 





一、有外出旅居史人员,请执行以下要求:

1.近期有省外、市外旅居史的来(返)广汉人员,请严格执行“入川即检”“入广即报”“落地即检”等省市疫情防控政策。

2.近日疫情形势变化快,医院将根据当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动态调整,请来院人员遵照执行。






二、有以下情况的患者须到发热门诊(西安路三段9号)就诊

1.3日内发热(体温≥37.3℃)的患者(含孕产妇及儿童);

2.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3.7天内到过疫情相关地区、与确诊病例轨迹有交集,收到疾控提醒短信的人员;

4.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

5.健康码异常(黄码、红码)的人员。






三、进入急诊注意以下事项:

危重症、有急诊急救需求的人员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等患者,进入急诊科(西安路三段9号)就诊,24小时急诊急救电话:0838—5248120。






四、进入门诊注意以下事项:

1.按照广汉市防疫政策规定,凡进入门诊的患者和陪护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无法提供,请您到医院急诊通道入口旁愿检尽检核酸检测窗口采集标本后,持核酸阴性报告进入门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2.凡需住院治疗,或进行口腔、纤支镜、胃肠镜、喉镜、鼻内镜、经食道超声心动图、肺功能等需要摘除口罩的检查或治疗时,或皮肤科患者需进行无法佩戴口罩检查/治疗时需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患者及家属请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非防晒口罩、非呼吸阀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进行“风险城市旅居史”更新,配合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史调查。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出示健康码的老人和儿童,可在门诊入口人工通道填表如实申报。

4.如有以下情况,请主动告知:来自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正在隔离的人员;近期到过疫情相关地区;收到疾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异常等。

5.能自行就诊者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只能1名(急危重症患者除外)。患者及陪护进入门诊后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距离,就诊时请配合医护人员指引,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

6.为减少人员聚集,方便患者错峰错时就医,建议广大患者使用“广汉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超过预约时间段退号者,请在合适时间到门诊人工缴费窗口申退。






五、其他事项:

1.在线问诊:各专科专家通过广汉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在线问诊”平台 “线上”为群众答疑解惑(线上接诊时间:每天9:00—20:00,线上回复时间:24小时内回复)。危急重症病人和发热病人除外。

2.愿检尽检、黄码人员核酸检测:急诊通道入口旁(西安路三段9号)24小时采集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内出,电子版报告在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报告查询菜单里面查询,纸质版报告在急诊通道入口旁自助机打印。

3.有血透、化疗等必需诊疗服务需求的患者,需与相关科室(血透13881016374,化疗0838—5248826)预约,由医院统筹安排。

4.临时管控区域内,有其他就医需求的人员首先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由街道、镇安排所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为其诊疗,如需进一步诊治,按转诊流程至广汉市人民医院诊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来源:广汉市人民医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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