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冠感染且病情稳定患者
针对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有基础疾病但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可自行居家治疗,并准备相应的对症药品。
二、需到医院就诊的患者
患者因病情需到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和治疗时,无论是否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如何,市民均可根据就诊需求,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新冠感染者或有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患者,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哨点)就诊。各辖区政府不得强制要求市民通过所在社区、街道联系或者通过120急救车转运,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阻拦其自主就诊。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患者不得推诿、拒诊,严格落实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制。
广汉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哨点)信息表
机构名称 |
地 址 |
值班电话 |
市人民医院 | 西安路三段9号 | 1880810289413981035983 |
市中医医院 | 东西大街西二段147号 | 158836658220838-5246633 |
市妇幼保健院 | 雒城镇衡阳路一段28号 | 0838-530306018349760905 |
广汉骨科医院 | 中山大道南二段1号 | 0838-55112050838-5511111 |
雒城街道顺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雒城镇顺德路一段2号 | 0838-59574640838-6088605 |
雒城街道青什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青什路130号 | 1538669591115283862071 |
金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天津路东一段104号 | 199810054860838-5286013 |
汉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深圳路西四段二号 | 0838-519512013881025036 |
三星堆镇中心卫生院 | 三星堆镇兴华西街22号 | 0838-556512013668306870 |
高坪镇中心卫生院 | 高坪镇高雄路北段85号 | 0838-56001200838-5630467 |
高坪镇卫生院西高分院 | 高坪镇西高场致富路35号 | |
小汉镇中心卫生院 | 小汉镇德盛街 | 0838-570001218483829698 |
小汉镇卫生院新华分院 | 小汉镇新华社区南北街35号 | 0838-573039818828571662 |
连山镇中心卫生院 | 连山镇湖广街二段63号 | 0838-580249915883821189
|
连山镇卫生院松林分院 | 连山镇松林路北段108号 |
0838-5840420 13700916926 |
金轮镇卫生院 | 金轮镇摇亭街南段200号 | 181136058290838-5750140 |
金轮镇卫生院兴隆分院 | 金轮镇兴隆社区园林路下段1号 | |
南丰镇卫生院 | 南丰镇龙兴街北段39号 | 0838-566007217761433860 |
南丰镇卫生院新平分院 | 南丰镇太平场社区新平街109号 |
0838-5650246 18909027179 |
向阳镇卫生院 | 向阳镇川陕路北段72号 | 0838-540006917780228544 |
三水镇卫生院 | 三水镇九一街北段 | 0838-58509800838-5852996 |
金鱼镇卫生院和兴分院 | 金鱼镇金和街53号 | 0838-569000713658172260 |
三、危急重症患者
有急诊急救需求或分娩在即的孕产妇等危急重症人员,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接诊就医。
特别提示
请广大市民在就诊过程中,尽量乘坐私家车、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医疗机构,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N95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就诊时尽量避免触摸医院物体表面,候诊和排队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遵守“一室一患”等规定,保障就诊秩序,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就诊期间不需做取口罩操作的患者,在就诊时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即可,不需要出示核酸结果。
若有接受需要取下口罩的操作(纤支镜、胃肠镜、喉镜、鼻内镜、经食道超声心动图、肺功能、部分皮肤科治疗及面瘫治疗等无法佩戴口罩的各类检查与治疗),患者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
有住院需求的患者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