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断路器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GHJX-2022-54
1. 抽样方法
①在生产者的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②在销售者的展厅或库房中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已检验合格并在国内销售的待销产品。抽样基数至少为1台,备用样品1台。
2. 检验依据
表1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标准 |
1 |
结构要求 |
GB/T 14048.2 |
2 |
封闭电器的防护等级 |
GB/T 14048.2 |
3 |
冲击耐受电压 |
GB/T 14048.2 |
4 |
介电强度 |
GB/T 14048.2 |
5 |
电气间隙 |
GB/T 14048.2 |
3. 判定规则
3.1 依据标准
GB/T 14048.2-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断路器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