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和德阳市委关于基层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整体功能,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教育网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工作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构建家庭、学校、社区多方教育主体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促进社区和谐共生,实现家庭、学校、社区的协调发展,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格局,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好“校内+校外”育人阵地,管好“骨干+志愿”育人队伍,用好“线上+线下”育人资源,激发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活力,提高家庭、学校和社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协同育人的效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协同育人重要文件精神,紧跟时代步伐,落实中央要求,确保协同育人不走样、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坚持遵循规律。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注重学段衔接,采用合适的方式和有效的策略助力学生成长。
(三)坚持协同配合。发挥学校主导作用,提高家庭、社会对协同育人的重视,激发家庭、社会的育人热情,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平等互信、共同协商,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
(四)坚持注重实效。注重协同育人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1.建立完善的协同育人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保障协同育人工作有规划、有组织、有管理,家庭、学校、社会积极参与其中。
牵头单位: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道)
2.探索家庭、学校、社会合作的形式和途径,形成三方平等互信、开放共享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道)
3.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自身优势,整合资源,丰富协同育人教育内容,创新协同育人途径。
牵头单位: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道)
4.引导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育人格局,助力“双减”落地落实。
牵头单位: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道)
(二)建好“校内+校外”育人阵地
1.建设“家长学校”,每年常态化组织召开家长班级课,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试点建设社区“家长加油站”,以现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为载体,组建社区“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培训。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课外学习活动实践基地,探索开展学生暑(寒)假托管服务,为学生提供校外学习场所,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家校社”共育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市检察院、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道)
(三)管好“骨干+志愿”育人队伍
1.建立由校长、分管校长(园长)、德育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多元化教育骨干队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统筹社区、学校、公益组织成立社会化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加强组织管理,为学校、家长提供各类个性化、公益性服务。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检察院、市妇联、各镇(街道)
(四)用好“线上+线下”育人资源
1.开辟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充分利用“小镜子心语网络电台”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坚持做好每周一期的“网上云课堂、点亮千万家”节目,定期向全市家长提供线上家长班级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完善家委会建设,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校积极组织家长开展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开展家访活动,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一生一册,建立良好育人环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增加婴幼儿照护普惠托位,开展职业化教育培训,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
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5.加强学生和婴幼儿医疗保障,落实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政策,充分发挥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作用。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协同育苗的各方面各环节。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统筹推进承担的改革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保障。把协同育人作为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予以统筹考虑,加大对协同育苗项目投入力度,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完善财政奖补机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将协同育苗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工作有机结合,立足实际抓深抓细、落地落实,突出广汉特色,形成整体效应。依托电视台、报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平台,对协同育苗项目推进情况、建设成果全程跟踪报道,对改革典型案例、经验成效大力总结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注重督促考核。将协同育苗纳入全市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由牵头部门定期开展跟踪分析、效果评估,确保改革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强化评估结果综合运用,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激励;对未按要求完成既定改革任务或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