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点带面开展防范误食有毒物质引发伤害事件排查工作
近期,我省泸州、宜宾等市连续发生因误饮醇基燃料等致人伤亡事件,我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及时印发《关于防范误食有毒物质引发伤害事件的通知》,部署了防范醇基燃料、亚硝酸盐、有毒野生蘑菇等有毒物质引发伤害的宣传排查工作。
3月28日,我局全面开展防范误食有毒物质引发伤害事件的宣传排查工作,发放《关于误饮“醇基燃料”的风险警示》,排查中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加热燃料,对使用的醇基燃料要采取专人专区管理、张贴警示标识、加入颜色警示等措施,防止误饮误伤。在进行醇基燃料食用危害宣传的同时,加强了误食亚硝酸盐、有毒野生蘑菇、福寿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物质危及生命和健康的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目前,我局进一步健全了应急工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和研判,做到“早部署、广宣传、严控制”,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履职尽责,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