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广汉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三举措”着力推动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培训促提升。通过培训会,深入学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详细讲解“三类人”(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表格填报)和“三本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操作和填报要求,并进行指导、答疑。
二是健全制度促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岗位职责,并要求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须配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必须配置食品安全员,健全企业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检查指导促整改。执法人员加大对辖区内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以及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下一步,广汉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风险防控意识,抓好食品安全管理,主动排除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