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来源: 政府办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117日经市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9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目的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地域范围

1.5 预案衔接

1.6 工作原则

1.7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1.8 应急指挥部领导

1.9 现场应急指挥部

1.10 现场应急工作组

第二章 应急响应

2.1 信息收集和研判

2.2 预警

2.3 信息报告与通报    

2.4 事态研判

2.5 应急监测

2.6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

2.7 应急处置

2.8 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   

2.9 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 

2.10 响应终止    

第三章 后期工作  

3.1 后期防控

3.2 事件调查与追责    

3.3 损害评估

3.4 善后处置

第四章 应急保障  

4.1 通讯与信息保障    

4.2 应急队伍保障   

4.3 应急资源保障   

4.4 经费保障

4.5 其他保障

第五章 附则

5.1 名词术语

5.2 预案解释权属   

5.3 预案演练和修订    

第六章 附件

6.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及主要职责  

6.2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工作组职责分工  

6.3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本信息

6.4 风险源调查及风险评估  

6.5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风险企业名单    

6.6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汇水区域总图

6.7 主要风险交通道路穿越汇总表

6.8 应急措施

6.9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

6.10 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法

 


 

第一章 总则

1.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加强协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因水质变化和事故性排放危险化学品进入水体引起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1.2 编制目的

为保障公众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地表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建立健全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广汉市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轻伴随的环境影响以及人群健康危害,根据《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 编制依据

1.3.1 主要法律、法规及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7号);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4号);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1.3.2 技术标准及导则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

《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办〔201193号);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

《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

1.3.3 其他资料

《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广汉市饮用水道路交通管理资料》;

《广汉市三星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1.4 适用地域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至成都市德阳市行政边界,周边汇水区域上溯15.43km的水域和陆域范围内(不超过分水岭),发生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

1.5 预案衔接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广汉市为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制定的,是《广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是广汉市发生固定源、流动源或非点源突发事件可能引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依据。

对发生在流域汇水区域内、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外的突发(水)环境事件,首先启动部门或所在镇(街道)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污染物迁移到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则启动本水源地应急预案。本预案可与《广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广汉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部门及企业的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平行联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报广汉生态环境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要求进行应急演练。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广汉生态环境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接到报告的广汉生态环境局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

发生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导致饮用水供应停止的,应当启动供水保障预案。

1.6 工作原则

1.6.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将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1.6.2 统一领导,属地为主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事件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1.6.3 平战结合,科学处置

做好积极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6.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6.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1.7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协调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组成,统一进行调度。

1.8 应急指挥部领导

总指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

2)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水源地应急预案;

3)指导加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4)协调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5)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6)贯彻执行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

7)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8)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9)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的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住建的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水利的副市长

主要职责:

(1)协助总指挥开展相关工作;

(2)组织指导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

(3)指导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

准备工作;

4)根据分工或总指挥安排,负责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

5)负责提出有关应急处置建议;

6)负责向场外人员通报有关应急信息;

7)负责协调现场与场外应急处置工作;

8)停止取水后,负责协调保障居民用水;

9)处置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1.8.1 协调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汉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应急期间,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和要求。

办公室主任:广汉生态环境局局长

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

(2)负责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

(3)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4)贯彻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和要求;

(5)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并与有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6)负责调动应急人员、调配应急资源和联络外部应急组织或机构;

(7)牵头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8)当上游水体污染来自其它城市行政范围时,协调其它城市发布的信息,做好信息传达工作;

(9)收集整理有关事件数据。

1.8.2 专项工作组

成员单位:广汉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国资金融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信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经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气象局、市人武部、供电公司、兴鑫水务。根据应急需要,应急指挥部可另行指定成员单位和其他部门参与具体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

广汉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异常信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监测;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水源地污染物削减处置等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履行应急值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汇总报送、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等职能;协助事发地、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调查评估等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消防和其他措施的落实,处置火灾爆炸事故时防止消防水进入饮用水水源地及其连接水体;协调参与企业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供水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对供水单位水质异常现象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并通报供水单位水质异常信息;负责指导供水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供水单位进行应急监测,落实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等应急工作安排;参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水利局: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事件调查工作,负责提供相关水文资料;对接上下游区域及时了解、通报流域水质水量变化情况,提供应急供水保障。

市国资金融局:配合协调参与所监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来水厂人员和物资的调配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接受和分配社会各界捐助;协助组织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处置期间的费用。

市发改局: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经信科技局:负责协调成品油、电力等救援物资、设备的紧急调用;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后的恢复工作;负责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期间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对适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场地选址,以及用地保障的指导。

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和其他措施的落实,协助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查处导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控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追捕违法犯罪逃逸人员;负责饮用水水源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立案侦查工作;参与、协助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水源保护区道路桥梁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维护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参与处置交通事故产生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通往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公路、水路的保通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事故发生后及时启用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

市农业农村局:管理暴雨期间入河农灌退水排放行为,防范农业面源导致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协助调查处置农作物、鱼类死亡事件;协助处置因农业面源、渔业养殖导致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市商务经合局:负责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的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的市场秩序,查处在突发环境事件期间违法违规的市场经营行为;负责因应急需要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组织调用。

市卫健局:负责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工作,并定期公示,确保居民饮水卫生安全;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中毒情况的认定。

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期间提供水源地周边气象信息,及时上报、通报和发布暴雨等气象信息;必要时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加密移动气象监测。

市人武部: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协助组织地方武装和民兵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提供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电力保障。

兴鑫水务:负责对饮用水水源地原水和出厂水开展水质日常监测,发现水质异常问题及时上报;负责厂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1.9 现场应急指挥部

当信息研判和会商判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可能受影响时,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所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涉及多个领域、跨地区影响特别重大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根据需要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协调指挥工作。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副指挥人选由应急指挥部指定。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组织人员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安置工作;

3)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饮用水源、河道等有关场所;

4)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他援助资源;

5)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

6)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

7)组织救援现场的险情监测、监察;

8)根据险情发展、应急反应方案实施效果作出初步评估,提出调整应急反应措施的意见或结束应急反应行动的建议;

9)组织、协调和指挥清场和撤离现场工作,其他善后工作。

1.10 现场应急工作组

成立现场应急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专家组、医疗救治组。各工作小组组员由其组长或组长指定的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广汉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国资金融局

组长:广汉生态环境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接收、核实和汇总,按险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上报和通报,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指令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2)应急处置组

牵头部门:广汉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武部、兴鑫水务

组长:广汉生态环境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处置意见建议;负责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防止污染事态恶化;维护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群众,负责消防灭火以及抢险处置;做好交通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管制,分流交通车辆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协调地方武装和民兵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3)应急监测组

牵头部门:广汉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卫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兴鑫水务

组长:广汉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的水文、气象、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应急监测方案,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负责应急期间的饮用水水源地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

4)应急供水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广汉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局、兴鑫水务

组长:市住建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启动深度处理设施或备用水源以及应急供水车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

5)应急物资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属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组长:市应急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负责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负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

6)应急专家组

牵头部门:广汉生态环境局

成员构成:由水源地管理、水体修复、环境保护和饮水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组长:应急专家组组成后,共同推选

主要职责: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评估,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警报设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理处置;指导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污染程度的事后评估工作。

7)医疗救治组

牵头部门:市卫健局

组成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医疗机构

组长:市卫健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和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提供医疗救助。

第二章 应急响应

2.1 信息收集和研判

2.1.1 信息收集

1)广汉生态环境局可通过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水质例行监测(常规断面)、在线监测(常规和预警监控断面)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水质异常信息;通过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及周边主要污染源排放、风险源监控获取异常排放信息;通过12369热线、网络等途径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2)市卫健局可通过对管网末梢水开展的例行监测获取水质异常信息。

3)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可通过交通事故报警获取流动源事故信息。

4)兴鑫水务通过开展原水例行监测获取水质异常信息。

5)通过本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上下游相邻区域政府之间建立的信息收集与共享渠道收集信息。

2.1.2 信息研判与会商

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水质异常或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卫生、交通、公安、供水单位等部门在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2)进一步收集信息,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

3)将有关信息报告协调办公室。

协调办公室在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应急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若判断可能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2.2 预警

2.2.1 预警分级

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并和《广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相衔接,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I级预警、II级预警。预警分级颜色为红色、橙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橙色(级)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仅采取预警行动。

红色(I级)预警:可能发生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采取预警行动的同时启动应急措施。

2.2.2 预警启动条件

2.2.2.1 特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景之一的,启动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1)通过信息报告发现,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2)通过信息报告发现,污染物已扩散至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连接水体的直线距离不足100米的陆域或水域。

3)通过信息报告发现,在二级保护区上游汇水区域8小时流程范围内发生固定源或流动源突发环境事件。

4)通过监测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理化指标异常并经实验室监测后确认的。

5)通过监测发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生态指标异常,即水面出现大面积死鱼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并经实验室监测后确认的。

2.2.2.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景之一的,启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通过信息报告发现,在准保护区上游汇水区8小时内发生固定源或流动源突发环境事件。

2)通过监测发现,在准保护区上游汇水区域8小时流程范围内,出现水质监测指标、有毒有害物质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的,经实验室监(复)测确认的。

3)准保护区内水体感官性状异常,即水体出现异常颜色或气味的。

4)通过监测发现,准保护区内生态指标异常,即水面出现死鱼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并经实验室监测后确认的。

2.2.3 预警信息发布与预警级别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应实行严格的审签制。应急指挥部协调办公室应当针对可能出现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审批。特大(I级)预警信息由广汉市人民政府上报德阳市人民政府,经德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广汉市人民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重大(II级)预警信息由广汉市人民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2.4 预警行动

在发布预警信息、进入预警状态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以下行动:

1)立即启动本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

2)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进入待命状态,实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必要时到达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3)通知兴鑫水务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理、降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发动群众储备饮用水。

4)开展应急监测或做好应急监测准备,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5)加强信息监控,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来源、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污染扩散范围等信息。

6)指挥调配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7)协调其它水源进入供水管网。

8)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

9)做好事件信息上报和通报。

10)必要时,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

11)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工作。

2.2.5 预警解除

当判断危险已经解除时,由发布预警的责任单位宣布解除预警,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行动和措施。

2.3 信息报告与通报

2.3.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1)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污染事件或接到污染事件报告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速报广汉市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2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抄报德阳市级相关部门。

2)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所属行政区域政府,有关部门在发现或得知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并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3)特殊情况下,由广汉市人民政府直接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德阳市人民政府。

4)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先于广汉市主管部门获悉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广汉市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告相应信息。

5)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应急终止后,及时进行终报。

2.3.2 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程序

经过核实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接报的部门向广汉市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住建、水利、卫健等相关部门通报,并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和情景,还应通报消防(遇火灾爆炸)、交通(遇水上运输事故)、公安(遇火灾爆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农业(遇大面积死鱼)等部门。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3.3 信息通报和通报内容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一般采用传真、网络、邮寄或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有关的多媒体资料。

初报主要内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范围示意图。

续报主要内容: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事件及有关处置措施的进展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及报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2.4 事态研判

发布预警后,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按照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列明的副总指挥、协调办公室、专项工作组成员及名单,迅速组建参加现场应急指挥的各个工作组,跟踪开展事态研判。事态研判主要内容如下:

1)事故点下游沿河水利设施工程情况;

2)判断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数量及种类性质;

3)事故点下游水系分布情况(包括清洁水);

4)事故点距离水源地取水口的距离和可能对水源地造成的危害;

5)备用水源地情况

2.5 应急监测

2.5.1 应急监测程序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广汉生态环境局根据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启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

事件发生初期,广汉生态环境局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和地域特点迅速制定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断面)、确定监测频次、组织开展监测、形成监测报告,第一时间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和污染浓度变化态势图,并安排人员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监测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专家组根据应急监测数据综合分析,查明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范围以及污染发展趋势,提出处理建议,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事件处置中期,应根据事态发展,如上游来水量、应急处置措施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位(断面)和监测频次。

事件处置末期,应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停止应急监测,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监测总结报告。

2.5.2 应急监测方案制定

1)监测范围。涵盖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范围,并包括事件可能影响区域和污染物本底浓度的监测区域。

2)监测布点和频次。以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点为中心或源头,结合水文和气象条件,在其扩散方向及可能受到影响的水源地位置合理布点,必要时在事故影响区域内水源取水口、农灌区取水口处设置监测点位(断面)。采取不同点位(断面)相同间隔时间(一般为1小时)同步采样监测方式,动态监控污染带移动过程:一是针对固定源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对固定源排放口附近水域、下游水源地附近水域进行加密跟踪监测。二是针对流动源、非点源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对事发区域下游水域、下游水源地附近进行加密跟踪监测。

3)现场采样。制定采样计划和准备采样器材。采样量同时满足快速监测、实验室监测和留样的需要。采样频次考虑污染程度和现场水文条件,按照应急专家组的意见确定。

4)监测项目。通过现场信息收集、信息研判、代表性样品分析等途径,确定主要污染物及监测项目。监测项目考虑主要污染物在环境中可能产生的化学反应、衍生成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同时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的监测,为后期损害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5)分析方法。具备现场监测条件的监测项目,尽量在现场监测。必要时,备份样品送实验室监(复)测,以确认现场定性或定量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6)监测结果与数据报告。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数据处理。监测结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方式报出。监测结果可采用电话、传真、快报、简报、监测报告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

7)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应急监测过程中的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实验室监测、数据统计等环节,都应有质量控制措施,并对应急监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2.6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

2.6.1 污染源排查对象

当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需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当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污染源排查工作由广汉生态环境局负责,经信科技、国资、应急、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配合。在本次水域调查范围内,重点的污染物类型和排放对象如下:

1有机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污水处理厂、食品加工企业,调查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的异常情况。

2)农药类污染: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口,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以及发生暴雨后农田冲刷情况。

3)石油类污染:重点排查运输车辆、油气管线、金属机械零件加工企业、塑料加工企业、化纤制造企业的异常情况。

4)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重点排查无机物制造业企业、涂料制造业、木制品制造业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等,调查上述企业的异常情况。

2.6.2 污染源处置

对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内的污染源,按照不同的风险源类型实施不同的处置措施。

1)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由广汉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应急、住建、经信科技等相关部门配合,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

2)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由交通、公安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启动路面系统的导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闸坝等,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3)对水上发生的突发事件,由广汉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应急、水利、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配合,采取救援打捞、油毡吸附、围油栏、闸坝拦截等方式,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4)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陆域污染物,设立拦截设施,防止污染物在陆域漫延,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置。

5)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对扩散至水体的污染物进行处置。

2.7 应急处置

2.7.1 现场处置方案制定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专家组意见,制定综合处置方案,经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实施。根据污染特征,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处置措施如下:

水体内污染物治理、总量或浓度削减。一般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扰动等物理方法,氧化、沉淀等化学方法。根据调查汇水区内水系情况和污染物质种类,建议采用隔离、吸附、打捞的物理方法和活性炭吸附、酸碱中和的化学方法,力争短时间内削减污染物浓度。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需要,对饮用水水源地汇水区域内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停产、减产、限产等措施。

应急工程设施拦截污染水体。因在鸭子河河道内有多道滚水坝、节制闸等工程设施,可以拦截污染水体;汇水区内河道分渠可以通过改变渠道通过导流渠将未受污染水体导流至污染水体下游,通过分流沟将污染水体分流至水源保护区外进行收集处置;可以在南丰镇工业聚集区相邻河道设置前置库、缓冲池等工程设施,降低污染水体的污染物浓度,为应急处置争取时间。

2.7.2 保障供水安全

建立向供水单位通报应急监测信息制度,在启动预警时第一时间通知兴鑫水务。

兴鑫水务在接到通知后,应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可能影响取水口的时间,及时采取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应急措施,并加强污染物监测,待水质满足取水要求时恢复

取水和供水。

同时可以补充其它水源进入供水管网。

2.8 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

充分利用掌握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或技术资源,发生污染时,由市应急局指挥调配应急仓库物资处置污染物,最大程度减轻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调配物资包括清污、除油、解毒、防酸碱、防腐蚀等试剂材料、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隔离及卫生防护用品等。开展应急防控工程和设施建设,对取水口上游重点风险源企业完善污染物拦截、导流、收集和处置的应急工程设施,防止污染物排向外环境。对取水口上游成德大道、成渝高铁、鸭子河两岸县道等重点防控的道路及跨越鸭子河(湔江)及支流的桥梁,设置导流槽和应急池等,拦截和收集污染物。利用油毡吸附、围油栏、临时围堰等应急物资,拦截和收集污染物,防止污染扩散。

因广汉市水源地保护区汇水区经过什邡市马井镇、南泉镇和皂角街道,所以事关什邡市应急物资和人员分配方面应与什邡市当地衔接单位商议决定。

2.9 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市民发布关于水污染事件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通告或公告,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舆情分析和舆论应对工作,引导社会舆论,为事件处置创造稳定的外部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安排专人调查周围群众和社会舆论动态,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其他信息公开方式,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发布。新闻发布会人员由政府官员和应急专家等组成,发布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事件、过程、主要污物的种类和数量、饮用水受影响范围及程度、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应急指挥部授权,不得向社会发布关于水污染事件的信息。

2.10 响应终止

2.10.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

1)进入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水源保护区外,未向水域扩散时。

2)进入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的污染团已成功拦截或导流至水源保护区外,没有向取水口扩散的风险,且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标。

3)水质监测结果尚未稳定达标,但根据应急专家组建议可恢复正常取水时。

2.10.2 应急终止的程序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终止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组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上报应急指挥部批准。

2)现场应急指挥部接到应急指挥部的应急终止通知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3)必要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的公告。

4)应急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工作小组应根据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5)由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应急处置行动后的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 后期工作

3.1 后期防控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针对泄漏的油品、化学品进行回收;组织应急监测队伍进行后期污染监测;组织专家制定后期污染治理方案,消除投放药剂的残留毒性和后期效应,防止次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在事故场地及蔓延区域的污染物清理后,对其土壤或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部分污染物导流到其它区域,对这些区域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3.2 事件调查与追责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广汉生态环境局组成调查组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经过、性质及责任进行调查,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调查

1)事件调查。应查明事件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件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等,并查明肇事企业事业单位、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防治、日常监督管理、饮用水安全保障以及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过程中责任履行情况。根据调查资料和事件回放情况,调查组集体对事件进行定性。

2)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由相关责任追究提出决定或建议;对于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中因迟报、误报、瞒报、推诿、对事件不重视等情况贻误污染处置和救援时机,造成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的,以及违反规定,未经允许擅自发布、泄露污染事件信息,在当地群众及新闻媒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3)调查报告。事件调查应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事件起因、性质、损失、改进措施建议、责任认定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等内容。

3.3 损害评估

应急终止后,应急指挥部组织具备一定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和水质安全防控等学科背景的专业组织或机构开展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评估组织或机构制定详细的评估工作计划,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效果、事件影响以及污染修复方案的评估,分类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害、事件应急处置费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修复费用等,综合分析饮用水水源地再次利用方案,科学量化事件造成的损失数额。评估组织或机构要尽快出具评估报告报应急指挥部。通过科学评估,为及时消除污染隐患,恢复水源水质,尽快实现正常取水供水提供保障。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II版)》)执行。

3.4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为主,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应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有关部门应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生态恢复等工作;已承担涉事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的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第四章 应急保障

4.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指挥部协调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组间的联络畅通。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等紧急运输保障体系,负责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4.2 应急队伍保障

各应急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建立一支常备不懈、掌握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故能力的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加强重点风险源企业应急分队建设,形成市和有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加强对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社会环境应急救援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程序,招之能战、战之能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发挥专家组作用,为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并及时更新和调整,建议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应急队伍名单和联系方式。

4.3 应急资源保障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积极发挥现有监测、防护、处置力量的基础上,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及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和现场处置能力。广汉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重点加强对重金属、石油类、危险化学品的检验、鉴定、监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增加清污、除油、解毒、防酸碱、防腐蚀等试剂材料、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隔离及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督促重点风险源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环境风险,配齐应急物资并加强管理,保障应急处置使用。加强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污染事故发生时,市政府可根据事故需要,征用社会物资并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

4.4 经费保障

市级环境应急保障资金参照《四川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中有关规定安排解决。日常运作保障资金,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及专家聘用等工作资金,按规定列入部门综合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呈市政府批准执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事发地政府可先行代为支付,在处置工作结束后与事件责任单位结算。

4.5 其他保障

市卫健局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中出现人员中毒、伤亡等情况时,及时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做好医疗保障;市交通局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可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市公安局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等工作,维护公共秩序。

第五章 附则

5.1 名词术语

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且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不同,可分为河流型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水源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水源保护区外划定准保护区。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物质: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1、表2和表3所包含的项目与物质,以及该标准之外其他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与物质。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因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供水单位正常取水,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水质超标:指水源地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III类水质标准或标准限值的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内容中涉及未包括的项目,可以根据物质本身的危害特性、有害程度和有关供水单位的净化能力,参考国外有关标准(如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环境保护署等)规定的浓度值。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

5.2 预案解释权属

本预案由广汉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3 预案演练和修订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要求,结合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演练,演练内容主要包括通讯系统是否正常运作、信息报送流程是否畅通、各应急工作组配合是否协调、应急人员能力是否满足需要等。演练结束后,演练牵头单位应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根据演练结果及时修订完善。


 

第六章 附件

6.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及主要职责(见表6—1

6—1  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成表

应急组织指挥

机构组成

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

总指挥

市委副书记、

市政府市长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水源地应急预案;指导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协调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贯彻执行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

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

协助总指挥开展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指导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分工或总指挥安排,负责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负责提出有关应急处置建议;负责向场外人员通报有关应急信息;负责协调现场与场外应急处置工作;停止取水后,负责协调保障居民用水;处置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

水利工作的

副市长

协调

办公室

协调办公室主任

广汉生态

环境局局长

组织编制、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负责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贯彻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和要求;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并与有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负责调动应急人员、调配应急资源和联络外部应急组织或机构;牵头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当上游水体污染来自其它城市行政范围时,协调其它城市信息,做好信息传达工作;收集整理有关事件数据。

专项

工作组

广汉生态环境局

广汉生态

环境局局长

负责水源地日常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水源地水质异常信息;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监测;协助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水源地污染物削减处置等工作。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局长

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接受和分配社会各界捐助;协助组织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

局长

负责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处置期间的费用。

市发改局

市发改局

局长

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应急局

市应急局

局长

负责履行应急值守、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汇总报送、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等职能;协助事发地、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重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调查评估等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消防和其他措施的落实,处置火灾爆炸事故时防止消防水进入水源地及其连接水体;协调参与企业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经信

科技局

市经信

科技局局长

负责协调成品油、电力等救援物资、设备的紧急调用;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后的恢复工作;负责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期间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市场

监管局

市市场

监管局局长

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的市场秩序,查处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期间违法违规的市场经营行为;负责因应急需要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组织调用。

市国资

金融局

市国资

金融局局长

配合协调参与所监管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来水厂人员和物资的调配管理工作。

市自然

资源局

市自然

资源局局长

配合对适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场地选址,以及用地保障的指导。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分管副局长

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和其他措施的落实,协助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查处导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控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追捕违法犯罪逃逸人员;负责饮用水水源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立案侦查工作;参与、协助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局长

负责供水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对供水单位水质异常现象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并通报供水单位水质异常信息;负责指导供水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供水单位进行应急监测,落实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等应急工作安排;参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

局长

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事件调查工作,负责提供相关水文资料;对接上下游区域及时了解、通报流域水质水量变化情况,提供应急供水保障。

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

局长

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水源保护区道路桥梁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维护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参与处置交通事故产生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通往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公路、水路的保通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事故发生后及时启用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

市农业

农村局

市农业

农村局局长

管理暴雨期间入河农灌退水排放行为,防范农业面源导致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协助调查处置农作物、鱼类死亡事件;协助处置因农业面源、渔业养殖导致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市商务

经合局

市商务

经合局局长

负责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的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市卫健局

市卫健局

局长

负责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工作,并定期公示,确保居民饮水卫生安全;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中毒情况的认定。

市气象局

市气象局

局长

负责应急期间提供水源地周边气象信息,及时上报、通报和发布暴雨等气象信息;必要时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加密移动气象监测。

市人武部

广汉市人武部分管负责同志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协助组织地方武装和民兵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供电公司

供电公司

总经理

负责提供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电力保障。

兴鑫水务

兴鑫水务

总经理

负责对饮用水水源地原水和出厂水开展水质日常监测,发现水质异常问题及时上报;负责厂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6.2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工作组职责分工(见表6—2

6—2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工作组组成表

序号

工作组

参与单位

主要职责

1

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广汉生态

环境局)

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国资金融局

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接收、核实和汇总,按险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上报和通报,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指令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2

应急处置组

(牵头部门:广汉生态

环境局)

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武部、兴鑫水务

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处置意见建议;负责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防止污染事态恶化;维护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群众,负责消防灭火以及抢险处置;做好交通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管制,分流交通车辆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协调地方武装和民兵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3

应急监测组

(牵头部门:广汉生态

环境局)

市卫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兴鑫水务

根据突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的水文、气象、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应急监测方案,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负责应急期间的水源地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

4

应急供水

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广汉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局、兴鑫水务

负责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启动深度处理设施或备用水源以及应急供水车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

5

应急物资

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等部门,属地镇政府(南丰镇、高坪镇、三星堆镇)

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负责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负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

6

应急专家组

(牵头部门:广汉生态环境局)

由水源地管理、水体修复、环境保护和饮水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对突发性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评估,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警报设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理处置;指导水源地水体污染程度的事后评估工作。

7

医疗救治组

(牵头部门:市卫健局)

市市场监管局、

相关医疗机构

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和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提供医疗救助。


 

6.3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本信息

6.3.1 水源地基本信息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于鸭子河北岸、南丰镇境内,距广汉市中心3.5km;三星堆水厂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傍河),实际供水规模4.5m3/d、服务人口约14万人,在用虹吸井22口、深井2口、集水井2口。

南丰镇有2个污水处理站,排污经平桥河汇入鸭子河水体。南丰镇主要企业种类为金属结构加工企业和塑料加工企业,主要排放污染物质是石油类和重金属。

6.3.2 保护区划分标准

一级保护区:从三星堆水厂鸭子河床上最下游一个取水井沿河道中心线向下延伸190米,至最上游一个取水井沿河道中心线向上延伸1000米,5年一遇洪水淹没的水域;对应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岸水平纵深50米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下游边界断面沿河道中心线上溯1180米左岸水平纵深48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沿河道中心线上溯2000米(官堰上游约755米处),以及下游边界沿河道中心线至下游航天大桥245米处的河段,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水域;对应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水平纵深至河道防洪堤堤顶外侧的陆域范围,下游从航天大桥起,沿河道左岸上溯1689米的河段,沿岸水平纵深968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陆域范围。

准水域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上溯至成德大道大桥的4000m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淹没的水域;沿准保护区水域及其下游的右岸,自成德大桥断面至下游向新路的5160米河段,10年一遇洪水淹没水位线以上,水平纵深至Z2005道路右侧灌渠左堤堤顶分水线,以及向新路中心线,除二级陆域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沿准保护区水域及其下游至二级保护区水域下游边界航天大桥的河段左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水位线以上,水平纵深至二十五支渠右堤堤顶分水线和广青路北京大道道路边线,除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

6.3.3 保护区规范建设

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广汉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根据现场调查及保护区定界,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其它与取水设施无关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6.3.4 水质情况

根据广汉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中环保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630日对广汉市三星堆水厂进行饮用水地下水全项目监测,监测点位为三星堆水厂2#地下水井取水口,水质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水质标准。同时,广汉市环境监测站在水源地上游区域鸭子河设置有地表水监测断面,按月开展水质例行监测工作,根据例行监测数据,主要水质指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

6.4 风险源调查及风险评估

6.4.1 固定点源风险调查

参照广汉市和什邡市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筛选出排放物可能会有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的企业,主要污染因子有重金属、无机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49其它废物、石油类等。

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无风险源企业存在,风险源企业分布在准保护区和河道上游汇水区范围内。固定点源风险企业50家。其中,南丰镇有21家企业,高坪镇有6家企业,什邡市马井镇有21家企业,什邡市南泉镇有2家企业(见表6—3)。准保护区存在25家风险源企业(见表6—4)。

6—3  固定点源风险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污染物

行业类别

1

广汉川工机械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石油类

机械零部件

加工

2

广汉广一塑料厂

南丰镇桂红村

石油类

塑料加工

3

广汉金达隧道机械

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开村

石油类与含矿物油废物、油漆、稀释剂

金属结构制造

4

广汉科新树脂有限公司

南丰镇红花村

油漆、稀释剂

涂料制造

5

广汉隆兴食品有限公司

高坪镇万柏村

氨氮

食品加工

6

广汉市恒荣机械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开村

石油类

金属结构制造

7

广汉市金属包装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

高坪镇长安村

石油类

材料制造

8

广汉市聚友纺织厂

南丰镇新开村

石油类

化纤织造加工

9

广汉市科迪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

南丰镇联合村

石油类

机械零部件

加工

10

广汉市罗意家私厂

南丰镇一心村

胶黏剂

木制品制造

11

广汉市欧迪家私

有限责任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胶黏剂

木制品制造

12

广汉市欧甲门业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油漆、稀释剂

金属结构制造

13

广汉市神阳门窗有限公司

南丰镇联合村

石油类

金属结构制造

14

广汉市泰轩食品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氨氮

食品加工

15

广汉市天诚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

南丰镇永红村

石油类

塑料加工

16

广汉市南丰茂元舒织造厂

南丰镇永兴村

石油类

化纤织造加工

17

广汉市远景玻璃钢制品

有限公司

南丰镇永红村

树脂、苯乙烯

塑料加工

18

什邡灿鑫塑业有限公司

马井镇仙桥村

石油类

塑料加工

19

什邡圣吉尔建材有限公司

马井镇菠萝村

石油类、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

木制品制造

20

什邡市桂湖水泥有限公司

马井镇福泉村

石油类

水泥制造

21

什邡市海星化工有限公司

马井镇福泉村

磷酸

无机物制造

22

什邡市禾香源食品

有限公司

马井镇正街村

氨氮

蔬菜加工

23

什邡市红桥肥业

有限责任公司

马井镇杨寨村

硝酸铵

无机物制造

24

什邡市虹雨化工有限公司

马井镇红桥村

重金属、硫酸

无机物制造

25

什邡市鸿海木业有限公司

南泉镇方碑村

油漆、稀释剂

木制品制造

26

什邡市久友旺食品

有限公司

马井镇湔江村

氨氮

食品加工

27

什邡市马井树林蔬菜

食品厂

马井镇人民村

氨氮

蔬菜加工

28

什邡市马井镇知柏竹木

制品厂

马井镇菠萝村

涂料

木制品制造

29

什邡市融鑫泰电力构件

有限责任公司

马井镇福泉村

HW34废酸(盐酸)

金属结构制造

30

什邡市四通化工有限公司

马井镇河东村

磷酸

无机物制造

31

什邡市鑫大唐家具厂

马井镇欢喜村

油漆、稀释剂

木制品制造

32

什邡市旭宏化工厂

马井镇福田村

磷酸

无机物制造

33

什邡市隐丰福田酒厂

马井镇福泉村

氨氮

食品加工

34

什邡市马井镇欢喜印刷厂

马井镇隐罗路

油墨、稀释剂

印刷业

35

什邡市长宏包装有限公司

马井镇留春村

白乳胶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36

四川富丽华涂料有限公司

南丰镇永红村

石油类

涂料制造

37

四川广汉华瑞制漆

有限公司

高坪镇金鸡村

油漆、稀释剂

涂料制造

38

四川广汉三星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南丰镇西湖村

石油类

材料制造

39

四川华艺木制品有限公司

马井镇场镇村

油漆、稀释剂

木制品制造

40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油漆、稀释剂

木制品制造

41

四川力源精工科技

有限公司

高坪镇皇冠村

石油类、重金属

金属结构制造

42

四川森森展示设备

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白乳胶

日用品制造

43

四川省艾迪儿家具

有限公司

南泉镇金桂村

涂料

木制品制造

44

四川省广汉市晶华化工厂

高坪镇金九村

油漆、稀释剂

涂料制造

45

四川省广汉鑫珑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高坪镇金鸡村

油漆、稀释剂

印刷业

46

四川省金彭食品有限公司

马井镇泰和村

氨氮

蔬菜加工

47

四川省什邡市慧林生物

制品有限公司

马井镇福泉村

乙醇

中药饮片加工

48

四川省帅邦人家家私

有限公司

马井镇菠萝村

油漆、稀释剂

木制品制造

49

四川圣强金属构件

有限公司

南丰镇永红村

石油类

金属结构制造

50

四川渝广钢构有限公司

南丰镇8

石油类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其中单一污染物排放企业为34家,复合污染物排放企业为16家。单一污染物中,稀释剂、石油类污染物相比固体类污染物在水体中扩散时间更短,会更快到达水源地水体,危险性更大。

根据调查区域内水系和企业分布图,在突发环境影响事件下,有9家风险源企业的污染物可能就近直接排入鸭子河,有1家风险源企业的污染物可能就近直接排入小石河,进而快速进入饮水源水源地,污染饮用水水质。

6.4.2 固定点源风险分析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新增排污量;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目前,四川储弘科技有限公司、广汉市泰轩食品有限公司2家准保护区内的企业直接将废水排入进入地表水体,需要该企业保证排放废水符合排放标准。

根据调查水域内企业分布,重点考虑以下几种突发环境事件会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发生火灾、爆炸等情况。可能会造成上述污染源企业有害原辅料(石油类、有害涂料)泄露,并通过周边水系流入鸭子河主体进而污染饮用水水源水质。

污染治理设施非正常运行。可能会造成危险废物排入河道(重金属、无机物),从而污染饮用水水源水质。

突发自然灾害,如暴雨等。可能会造成原辅料泄露,如化肥、石油类物质流入水体,造成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

各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文件,制定本公司突发环境影响事件应急预案,并呈交广汉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6.4.3 交通风险源调查

水源保护区主要的交通运输风险为运输危险化学品、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导致危险化物品泄漏,进而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污染。

目前调查区域内可供化学运输品货车通过的道路一共为23条,其中1条国道,1条省道,21条县道。其中沿河主要道路为3条县道,有6座桥梁跨过鸭子河和人民渠支渠并且可供运输货车通行。其中三星堆大桥途径保护区,根据《广汉市饮用水道路交通管理资料》,保护区内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所以主要环境污染风险来源于沿河县道和跨过鸭子河和人民渠支渠的道路。

6.4.4 交通风险源风险分析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发生车辆漏油、危险化学品散落进入河道的情况。所以,河道旁县道、跨过鸭子河和人民渠支渠的桥梁应设置防护墙(栏)等安全隔离防护设施,修建应急收集沟,必要时可设置小型净化池。这样可以减缓污染物进入饮用水水体的时间,增加应急响应时间。

6.4.5 农业风险源调查

水源地调查范围内基本无大规模化养殖场(户),约有农业耕地46578亩。

6.4.6 农业风险源风险分析

发生暴雨等自然灾害时,容易发生水土流失。饮用水水源地较近区域水土流失所含的化肥、农药等物质将直接进入水体造成水质污染。

较远地区土地农药化肥和生活垃圾过经过雨水冲刷将通过农业灌溉或地表径流汇入水源地保护区造成水质污染。


 

6.5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风险企业名单(见表6—4

6—4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企业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污染物

行业类别

1

四川广汉华瑞制漆有限公司

高坪镇金鸡村

油漆、稀释剂

涂料制造

2

四川省广汉鑫珑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高坪镇金鸡村

油漆、稀释剂

印刷业

3

四川省广汉市晶华化工厂

高坪镇金九村

油漆、稀释剂

涂料制造

4

广汉市金属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高坪镇长安村

石油类

材料制造

5

广汉广一塑料厂

南丰镇桂红村

石油类

塑料加工

6

广汉科新树脂有限公司

南丰镇红花村

油漆、稀释剂

涂料制造

7

广汉市科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南丰镇联合村

石油类

机械零部件加工

8

广汉市神阳门窗有限公司

南丰镇联合村

石油类

金属结构制造

9

四川广汉三星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南丰镇西湖村

石油类

材料制造

10

广汉川工机械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石油类

机械零部件加工

11

广汉市欧迪家私有限责任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胶黏剂

木制品制造

12

广汉市欧甲门业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油漆、稀释剂

金属结构制造

13

广汉市泰轩食品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氨氮

食品加工

14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油漆、稀释剂

木制品制造

15

四川森森展示设备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城村

白乳胶

日用品制造

16

广汉金达隧道机械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开村

石油类与含矿物油废物、油漆、稀释剂

金属结构制造

17

广汉市恒荣机械有限公司

南丰镇新开村

石油类

金属结构制造

18

广汉市聚友纺织厂

南丰镇新开村

石油类

化纤织造加工

19

广汉市罗意家私厂

南丰镇一心村

胶黏剂

木制品制造

20

四川渝广钢构有限公司

南丰镇8

石油类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21

广汉市天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南丰镇永红村

石油类

塑料加工

22

广汉市远景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南丰镇永红村

染料、稀释剂、万能胶

塑料加工

23

四川富丽华涂料有限公司

南丰镇永红村

石油类

涂料制造

24

四川圣强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南丰镇永红村

石油类

金属结构制造

25

广汉市南丰茂元舒织造厂

南丰镇永兴村

石油类

化纤织造加工

 


6.6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汇水区域总图(见图1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汇水区域总图

QQ图片20200.png图1.png

6.7 主要风险交通道路穿越汇总表(见表6—5、图2

6—5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至应急预案范围内道路穿越统计表

序号

名称

道路级别

途经

桥梁

途径河流、水渠

备注

1

成青公路

国道

马井大桥

跨鸭子河、

跨人民渠支渠


2

s1成万高速

省道


跨鸭子河、

跨人民渠支渠


3

西安路—011乡道万力路

县道



沿鸭子河

4

航天大道滨河路

县道



沿鸭子河

5

洛小路

县道



沿鸭子河

6

成德大道

县道


跨鸭子河、

跨人民渠支渠


7

旌彭路

县道

隐峰大桥

跨鸭子河、

跨人民渠支渠


8

什南路

县道


跨鸭子河、

跨人民渠支渠


9

民金路

县道


跨鸭子河、

跨人民渠支渠


10

向新路

县道

三星堆大桥

跨鸭子河、

跨人民渠支渠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汇水区域道路风险

图2.png

6.8 应急措施

根据调查水域内的企业类型、危险物类型和距离水系距离,找出危险源泄漏物质到达水体必经的水系路线,从中找到相交的节点。再根据节点处的水流速度,算出各节点到达2级水域保护区的时间,再根据不同的污染物类型和到达二级水域保护区的时间采取不同程度的针对措施(见表6—6)。

 


 

6—6  广汉市三星堆水厂污染物汇集点及应急措施组成表

序号

汇集点名称

经纬度(度)

镇(街道)

对应企业

主要污染物

应急方法



1

汇集点1

104°24′23″

31°01′91″

南丰镇

四川圣强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石油类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1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应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3.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使用化学消油剂消除漂浮油污。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行乳化处理。



广汉市富强耐火保温材料厂



广汉市金属包装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



广汉市科迪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



广汉市庆林机械有限公司



广汉市神阳门窗有限公司



广汉市天诚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



四川德开电气成套设备

有限公司



四川富丽华涂料有限公司



广汉科新树脂有限公司

油漆、稀释剂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1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暂停取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提供纯净水、矿泉水等其他可饮用水。应急供水优先保证居民饮用水。

3.迅速封堵企业雨水口和排污口。

4.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2

汇集点2

104°24′21″

31°01′19″

南丰镇

广汉广一塑料厂

石油类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2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暂停取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提供纯净水、矿泉水等其他可饮用水。应急供水优先保证居民饮用水。

3.应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 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4.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使用化学消油剂消除漂浮油污。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行乳化处理。





广汉市南丰茂元舒织造厂





四川渝广钢构有限公司





广汉市罗意家私厂

胶黏剂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2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组织人员穿戴防护服尽快打捞、回收污染物,避免直接触碰。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广汉市远景玻璃钢制品

有限公司

树脂、苯乙烯

1.暂停取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提供纯净水、矿泉水等其他可饮用水。应急供水优先保证居民饮用水。

2.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2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3.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

4.采用活性炭吸附法清理水源。









3

汇集点3

104°21′89″

31°00′98″

南丰镇

四川森森展示设备有限公司

白乳胶、胶黏剂、油漆、稀释剂

1.暂停取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提供纯净水、矿泉水等其他可饮用水。应急供水优先保证居民饮用水。

2.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3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3.组织人员穿戴防护服尽快打捞、回收污染物,避免直接触碰。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广汉市欧甲门业有限公司



广汉市欧迪家私有限

责任公司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油漆、稀释剂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1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暂停取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提供纯净水、矿泉水等其他可饮用水。应急供水优先保证居民饮用水。

3.迅速封堵企业雨水口和排污口。

4.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四川广汉三星机械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

石油类

1.暂停取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提供纯净水、矿泉水等其他可饮用水。应急供水优先保证居民饮用水。

2.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3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广汉川工机械有限公司



广汉金达隧道机械有限公司



广汉市恒荣机械有限公司

3.应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 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4.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使用化学消油剂消除漂浮油污。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行乳化处理。



广汉市聚友纺织厂



4

汇集点4

104°13′80″

31°05′30″

南丰镇

广汉隆兴食品有限公司

氨氮

添加臭氧、生物活性炭做深度清理。



广汉市泰轩食品有限公司



5

汇集点5

104°22′44″

31°03′97″

高坪镇

广汉市宏颖化纤织造加工厂

石油类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1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应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 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3.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使用化学消油剂消除漂浮油污。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行乳化处理。







四川广汉华瑞制漆有限公司

油漆、稀释剂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1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暂停取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提供纯净水、矿泉水等其他可饮用水。应急供水优先保证居民饮用水。

3.迅速封堵企业雨水口和排污口。

4.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四川省广汉市晶华化工厂



四川省广汉鑫珑包装彩印

有限公司



广汉市雪远皮革制品

有限公司

染料、稀释剂、万能胶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5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回收、消解污染物。

3.采用活性炭吸附法清理水源。







6

汇集点6

104°18′60″

31°04′71″

高坪镇

广汉市焦生玉豆腐店

氨氮

添加臭氧、生物活性炭做深度清理。



广汉市世强雕塑艺术工作室

漆料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6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组织人员穿戴防护服尽快打捞、回收污染物,避免直接触碰。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7

汇集点7

104°15′06″

31°04′17″

马井镇

什邡市马井树林蔬菜食品厂

氨氮

添加臭氧、生物活性炭做深度清理。



8

汇集点8

104°13′78″

31°05′56″

马井镇

什邡圣吉尔建材有限公司

石油类、HW10多氯(溴)联

1.暂停取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提供纯净水、矿泉水等其他可饮用水。应急供水优先保证居民饮用水。

2.迅速封堵企业雨水口和排污口。

3.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4.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使用化学消油剂消除漂浮油污。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行乳化处理。





四川省帅邦人家家私有限公司





什邡市马井镇知柏竹木制品厂

涂料

1.暂停取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提供纯净水、矿泉水等其他可饮用水。应急供水优先保证居民饮用水。

2.组织人员穿戴防护服尽快打捞、回收污染物,避免直接触碰。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9

汇集点9

104°12′36″

31°05′65″

马井镇

什邡市禾香源食品有限公司

氨氮

添加臭氧、生物活性炭做深度清理。



四川华艺木制品有限公司

油漆、稀释剂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9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迅速封堵企业雨水口和排污口。

3.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10

汇集点10

104°13′33″

31°06′73″

马井镇

四川省金彭食品有限公司

氨氮

添加臭氧、生物活性炭做深度清理。



11

汇集点11

104°11′20″

31°07′40″

马井镇

什邡市桂湖水泥有限公司

石油类

1.应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 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2.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使用化学消油剂消除漂浮油污。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行乳化处理。





什邡市隐丰福田酒厂

氨氮

添加臭氧、生物活性炭做深度清理。



什邡市海星化工有限公司

无机物(酸类)

1.封闭汇集点11处下游720米的水坝,防治污染源扩散。

2.应急人员戴防护手套, 处置挥发性酸时戴防毒面具, 污染区投加碱性物质如生石灰、碳酸钠等中和。

3.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什邡市融鑫泰电力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什邡市四通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省什邡市慧林生物制品

有限公司



什邡市旭宏化工厂



12

汇集点12

104°18′40″

31°10′70″

南泉镇

什邡市鸿海木业有限公司

油漆、稀释剂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12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迅速封堵企业雨水口和排污口。

3.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四川省艾迪儿家具有限公司

涂料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6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组织人员穿戴防护服尽快打捞、回收污染物,避免直接触碰。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13

汇集点13

104°10′60″

31°06′57″

马井镇

什邡市久友旺食品有限公司

氨氮

添加臭氧、生物活性炭做深度清理。



什邡市鑫大唐家具厂

油漆、稀释剂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13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迅速封堵企业雨水口和排污口。

3.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14

汇集点14

104°18′01″

31°08′27″

马井镇

什邡市红桥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硝酸铵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14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应急人员戴防护手套, 处置挥发性酸时戴防毒面具,污染区投加碱性物质如生石灰、碳酸钠等中和。

3.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15

汇集点15

104°08′59″

31°08′92″

马井镇

什邡灿鑫塑业有限公司

石油类

1.封堵汇集点15下游360米处水坝,防治污染源扩大。

2.应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 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3.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使用化学消油剂消除漂浮油污。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行乳化处理。







什邡市马井镇欢喜印刷厂

油墨、稀释剂

1.封堵汇集点15下游360米处水坝,防治污染源扩大。

2.迅速封堵企业雨水口和排污口。

3.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什邡市长宏包装有限公司

白乳胶

1.封堵汇集点15下游360米处水坝,防治污染源扩大。

2.回收、消解污染物。用泡沫覆盖。

3.采用活性炭吸附法清理水源。







16

汇集点16

104°18′23″

31°09′21″

马井镇

什邡市虹雨化工有限公司

重金属、硫酸

1.用简易拦截装置封堵汇集点16处,防治污染源扩大。

2.迅速封堵企业雨水口和排污口。

3.投加化学药剂,使有毒化学品分解为无毒物质。

4.应急人员戴防护手套,处置挥发性酸时戴防毒面具,污染区投加碱性物质如生石灰、碳酸钠等中和。

5.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6.9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

根据汇集点分布和各污染企业污染物种类排放不同,和物资储存点与各汇集点的距离。建议以镇为单位响应应急预案,每个镇都存放应急物资,具体物资分配方案如下(见表6—8、图3)。

   6—8  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范围内       应急物资统计表

序号

应急物资

建议地点

覆盖

范围

毗邻

道路

应急物资

1

南丰镇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南丰镇

航天大道

简易坝、油毡吸附、围油栏、吸油棉、活性炭、碱性物质(生石灰、碳酸钠等)、防护手套、全身防护用具、检测设备、臭氧、油毡吸附。

2

高坪镇段家大院子

高坪镇

广青路

简易坝、油毡吸附、围油栏、吸油棉、活性炭、防护手套、检测设备、臭氧。

3

高坪镇高坪中学

高坪镇、皂角街道

致富路

臭氧、防护手套、简易坝、活性炭。

4

马井镇马井镇政府

马井镇

万力路

简易坝、油毡吸附、围油栏、吸油棉、活性炭、碱性物质(生石灰、碳酸钠等)、防护手套、全身防护用具、检测设备、臭氧、泡沫。

5

南泉镇四川省艾迪儿家具有限公司

南泉镇

洛小路

简易坝、活性炭、碱性物质(生石灰、碳酸钠等)、防护手套、全身防护用具、检测设备、臭氧。

6

马井镇马井中学

马井镇

河滨路

简易坝、油毡吸附、围油栏、吸油棉、活性炭、碱性物质(生石灰、碳酸钠等)、防护手套、全身防护用具、检测设备、臭氧。


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汇水区域风险物资和汇集点应急方案图

图3.png

6.10 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法(见表6—9

6—9  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见水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统计表

污染物类别

代表物质

应急处置

重金属类

代表物质有汞及汞盐、铅盐、锡盐类、铬盐等。汞为液体金属,其余均为结晶盐类,铬盐和铅往往有鲜亮的颜色。该类物质多数具有较强毒性,在自然环境中不降解,并能随食物链逐渐富集,形成急性或蓄积类水污染事故。

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在污染区投加生石灰沉淀重金属离子,排干上清液后将底质移除到安全地方水泥固化后填埋。汞泄漏后应急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尽量将泄漏汞收集到安全地方处理,无法收集的现场用硫磺粉覆盖处理。

氰化物

    代表物质有氰化钾、氰化钠和氰化氢的水溶液。氰化钾、氰化钠为白色结晶粉末,易潮解,易溶于水,用于冶金和电镀行业,常以水溶液罐车运输。氰化氢常温下为液体易挥发,有苦杏仁味。该类物质呈现剧毒,能抑制呼吸酶,对底栖动物、鱼类、两栖动物、哺乳动物等均呈高毒。

应急处置人员须佩带全身防护用具,尽可能围隔污染区,在污染区加过量漂白粉处置,一般24小时可氧化完全。

氟化物

    代表物质有氟化钠、氢氟酸等。氟化钠为白色粉末,无味。氢氟酸为无色有刺激臭味的液体。该类物质易溶于水,高毒,并且容易在酸性环境中挥发氟化氢气体毒害呼吸系统。在自然环境中容易和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而降低毒性。

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应急处置人员须带全身防护用具。在污染水体中加人过量生石灰沉淀氟离子,并投加明矾加快沉淀速度。沉淀完全后将上清液排放,铲除底质,并转移到安全地方处置。

金属酸酐

    代表物质有砒霜(三氧化二砷)和铬酸酐(三氧化铬)。砒霜为无色无味白色粉末,微溶于水。铬酸矸为紫红色斜方晶体,易潮解。两种物质均在水中有一定的溶解度,呈现高毒性,可毒害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并能在动物体内可以富集,造成二次中毒。

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 投放石灰和明矾沉淀,沉淀完全后将上清液转移到安全地方,用草酸钠还原后排放。清除底泥中的沉淀物,用水泥固化后深埋。

苯类化合物

    代表物质有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硝基苯等。油状液体,有特殊芳香味,易挥发,除取代苯外,密度一般小于水。该类物质是神经和循环系统毒剂,对人体有致癌作用,不溶或微溶于水,扩散速度快。

应急处置人员应戴全身防护用具,筑坝或用围油栏围隔污染区,注意防火。污染区用吸油绵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污染水体最终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卤代烃

    代表物质有抓乙烯、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氯苯,均为油状液体,易挥发, 不溶于水,密度一般大于水,燃烧时有刺激性气体放出。该类物质遇水稳定,对眼睛、皮肤、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多元取代物密度往往大于水,沉于水底造成持久危害。

应急人员应佩带全身防护用具。筑坝围隔污染区,污染水体投加活性炭吸附处理。用活性炭、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等现场吸附积水中的污染物,彻底清除后送到安全地方处理。

酚类

    代表物质有苯酚、间甲酚、对硝基苯酚、氯苯酚、三氯酚、五氯酚等。多为白色结晶或油状液体,有特殊气味,不溶或微溶于水,密度一般大于水。该类物质一般具有较高的毒性,能刺激皮肤和消化道,在水中降解速度慢,有致癌和致畸作用。

应急处置人员应佩带全身防护用具。筑坝或用围油栏围隔污染区后 ,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残留泄漏物,转移到安全地方处理。污染水体投加生石灰、漂白粉沉淀和促进降解,最后投加活性炭吸附处理。

农药类

    有机氯农药在我国已经禁用。在用的农药包括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醋农药、拟除虫菊醋类农药等。有机磷农药有甲胺磷、敌敌畏、敌百虫、乐果、氧化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苯硫磷、倍硫磷等,多用作杀虫剂。多数品种为油状液体,不溶于水,密度大于水,具有类似大蒜样特殊臭味,一般制成乳油使用。多为剧毒农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对人及鱼类高毒。氨基甲酸醋农药有吠喃丹、抗蚜威、速灭威、灭多威、丙硫威等,多用于杀虫剂和抗菌剂。多为结晶粉末状,微溶于水,无气味或气味弱。多为剧毒农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吸收。拟除虫菊醋类农药有氟氰菊醋、澳氰菊醋、抓氛菊醋、杀灭菊醋,多用作杀虫剂。一般为微黄色油状粘稠液体,不溶于水,溶于常用有机溶剂。是高效低残留杀虫剂,对鱼类高毒,对人类中等毒性,能损害神经、肝、肾等器官。

应急人员应佩戴全身防护用具。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用活性炭吸收未溶的农药,收集到安全场所用碱性溶液无害化处理。对污染区用生石灰或漂自粉处置,破坏农药的致毒基团,达到解毒的目的。最后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

矿物油类

    代表物质汽油、煤油、柴油、机油、煤焦油、原油等。一般为油状液体,不溶或微溶于水。煤焦油呈膏状,有特殊臭味,密度大于水。该类物质易燃烧,扩散速度快,易在水面形成污染带,隔绝水气界面,造成水体缺氧。煤焦油沉在水底级慢溶解,对水体造成长久危害,并具有腐蚀性。

应急处置时可关闭闸门或用简易坝、围油栏等围隔污染区,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煤焦油由于其中含有大量的酚类物质,其处置过程可参考酚类物质。

腐蚀性物质(包括酸性物质、碱性物质和强氧化性物质)

    酸性物质有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等。浓盐酸和硝酸有酸性烟雾挥发出来,浓硫酸密度大于水,溶于水时产生大量热量。该类物质表现为强酸性和强腐蚀性,进人水体后将引起水体酸度急剧上升,严重腐蚀水工建筑物,破坏水生态系统,但在基质中碳酸钙的作用下其酸性和腐蚀能力会逐渐降低。

应急人员戴防护手套,处置挥发性酸时戴防毒面具,污染区投加碱性物质如生石灰、碳酸钠等中和。

    碱性物质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电石等。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为白色颗粒,易潮解,易溶于水,多以溶液状态罐车运输。

    应急人员应带防护手套,在污染区投加酸性物质(如稀盐酸、稀硫酸等)中和处理。

    强氧化性物质有次氯酸钠、硝酸钾、重铬酸钾和高锰酸钾等。高锰酸钾为紫色晶体,重铬酸钾为鲜红色晶体,其余为白色晶体。该类物质一般易溶于水,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水工建筑物中的金属构件,重铬酸钾还能引起环境中铬类污染物的富集。

应急人员应带防护手套,干态污染物应避免和有机物、金属粉末、易燃物等接触,以免发生爆炸。进入水体后可投加草酸钠还原。

除上述常见的十类化学品外,各类病毒、细菌造成的水体污染可投加

漂白粉、生石灰等消毒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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