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51号)精神,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9万元(中央资金490万元、省级资金89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
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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