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在执法行动中发现3起用气枪射杀斑鸠的违法行为,我局对当事人进行了300元/只的罚款,并进行普法教育。
由于我市生态环境日益改善,野生动物数量逐渐增多,特别是斑鸠、土画眉等鸟类随处可见,有些人觉得它们不是稀有保护动物,把打鸟作为一种消遣活动,殊不知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条款。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再次强调,斑鸠、土画眉等常见鸟类是“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鸟类是违法行为。下步我局将多形式、多层次地面向社会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知识,增强全体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