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59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关于征求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成员的函》的复函
广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征求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成员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同意,无修改意见。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动态信息 / 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2023〕- 159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关于征求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成员的函》的复函
广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征求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成员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同意,无修改意见。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