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2024年1月22日上午,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工作人员向部分已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按期开工的相关企业联合下发了《开工建设提醒函》,提醒相关企业尽快完成开工建设相关手续报批并开工建设,避免造成国有土地闲置,并承担因之带来的法律责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已形成或即将形成的闲置土地开工建设,不断提高广汉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推动广汉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保障。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动态信息 / 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27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为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2024年1月22日上午,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工作人员向部分已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按期开工的相关企业联合下发了《开工建设提醒函》,提醒相关企业尽快完成开工建设相关手续报批并开工建设,避免造成国有土地闲置,并承担因之带来的法律责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已形成或即将形成的闲置土地开工建设,不断提高广汉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推动广汉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