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市综执(公告)字〔2024〕第204号
成都瑞祥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杜全珍:
经查,你(单位) 在广汉市万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作为施工方仍对“维也纳酒店·广汉店装饰装修项目”进行装修施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应当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本机关经多种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均无法送达,亦无法电话联系你(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广市综执催字〔2024〕第1003号)、《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广市综执催字〔2024〕第1004号)及《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相关负责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广汉市深圳路东一段124号,联系电话:0838-5227117)主张权利,逾期则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
附件:1.《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广市综执催字〔2024〕第1003号)
2.《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广市综执催字〔2024〕第1004号)
3.《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