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一、适用范围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二、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申请材料
1.广汉市地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
2.申请函(含运输线路、车辆号牌、车辆类型信息、驾驶人姓名、证号、联系电话信息、押运人姓名、证号、联系电话信息);
3.承运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安全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4.销售单位、购买单位、承运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书(申请单位)、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
6.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危化品)复印件、机动车照片(含车正面,车侧面,车后面3张);
7.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复印件、电话号码;
8.押运人身份证、危险货物押运员证复印件、电话号码;
9.设施设备检查登记表(该表需运输企业所在交警部门盖章),如所在交警部门未盖章,需提供声明、车辆GPS 监控视频一段;
10.驾驶员尿检(查毒检)。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到所辖交警中队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决定:办理机关分管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制证:广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完成制证;
(六)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到广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领取危化品运输通行证。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受理1个工作日;审查3个工作日;决定2个工作日;制证3个工作日;颁发和送达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广汉市地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北京大道三段街道-8号,详细地址:广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楼308室;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5302253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1.道路运输资格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资料需在有效期内;
2.此证仅限于广汉市地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