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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信息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卫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机关名称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

二、机构职责

(一)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基本药物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中医药行业监管。指导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中医药教育、科研和文化传承工作。协调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综合发展。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

(十)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有关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职责。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四川和健康广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市。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推进生育政策实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改局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市卫健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健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市卫健局负责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机构设置

()办公室。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业务工作督导、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相关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所属单位办理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工作。会同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规范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信息、科学普及、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医改办公室)承担本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行业体制改革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措施的建议。牵头协调推进本行业“放管服”改革,会同市行政审批局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本行业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开展对医疗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并组织实施。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放射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本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三)公共卫生股。负责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公共卫生监督、疫情监测等工作。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理、总结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城乡居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负责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四)医政医管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管理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负责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教育工作。

(五)中医药股。承担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职责,负责监督实施各类中医机构、中医医疗保健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训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承担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职责,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有关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六)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落实和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工作。承担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七)审计监察股。负责所属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按规定对局党委直属党组织和党员履行职责实施监督。承担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医院巡察工作。负责行业信访稳定工作。

(八)规划财务股。承担全市健康广汉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指导并监督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九)人事科教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政策性安置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负责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拟定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成人教育管理等工作。拟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承担本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承担外事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四、基本信息

负责人:李成斌

办公地址:广汉市雒城镇银川路16号

邮编:6183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0838-52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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