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班子成员人事调整,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钟洪波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小汉镇
二、谭 科 党组成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第七条之规定,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
三、李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水利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河道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及项目建设,水利行业战略布局、水利项目规划、计划及建设管理;牵头水利建设项目前期、招投标监督、技术方案审查、项目的储备、投资计划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入统计、水利项目大质量管理安全、监督水利项目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财务审计股、河道保护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三水镇、三星堆镇、南丰镇、金雁街道、汉州街道
四、兰国辉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信息宣传、统战、群团、机要保密、目标督办、档案管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督办、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爱国卫生、文明创建、河湖长制、砂石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利法治建设、行政审批诉讼、行政权力平台运行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金轮镇、向阳镇、雒城镇
主持局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水利综合股、水政监察大队、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局机关纪委、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工作。
五、兰道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农田灌溉用水、农村饮水安全、水闸、水库管理及项目建设、农村水利改革、水利乡村振兴、田长制、移民综合等工作;牵头信访维稳、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农村供水服务中心、水利一、二、三、四站)、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中心、水闸调度站。
联系:高坪镇、金鱼镇、连山镇。
全体班子成员按分工履行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环保、维稳工作“一岗双责”。
钟洪波与李斌互为AB角;
兰国辉与兰道波互为AB角;
此分工从2023年11月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