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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交通行业普法和维稳工作。

(四)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职责,包括客货运输市场、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车、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运输场点建设工作的监管;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本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调控。

(五)负责组织实施、协调配合国家和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负责我市公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负责我市渡改桥规划、建设、督促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和公路产权及路政管理。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作业;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的管理;负责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落实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推广新的科技项目,加强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九)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十)负责交通行业人才预测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交通运输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对辖区内的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划转到行政审批局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五)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六)划入渔船检验及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

(十七)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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