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首要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而保护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同时提高通行效率。该法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为相关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基础。法规
二、关键术语定义
本法对“道路”、“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交通事故”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定义。例如,“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其他场所;“机动车”则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车辆。这些定义有助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款。法规
三、重要法规条款
机动车载人规定:根据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这是为了确保行车安全,防止因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法规
违法行为处罚: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受到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这一条款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性,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法规
四、法律实施与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过多次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和道路交通形势的变化。修订过程中,不断完善法律条款,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