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通告】广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13     来源: 广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动履行报备义务。广大市民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境。近14天内从境外抵(返)广汉人员、有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以及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黄码人员,应在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单位、酒店等报备,主动接受村(社区)、单位、酒店等查验天府健康通、行程卡、疫苗接种等信息。根据查验结果,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不需要执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请第一时间到就近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控。监所、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要实行封闭管理。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峰措施,引导游客做好一米线、佩戴口罩、扫码登记、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电影院、游戏厅、KTV、棋牌室、剧场、酒吧、网吧、车站、线下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及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要严格实行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验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鼓励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零售药店实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4类药品销售(含网络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要落实首诊责任、规范转诊,不得接诊发热病人。上述场所如未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三、严格规范就诊程序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如近14天内无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哨点)进行排查和诊治,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相应旅居史或接触史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医疗机构,做好个人防护,就地等待转运诊治。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不举办坝坝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避免人员扎堆和聚集。未经许可的线下大型会议、培训、赛事、演出、节庆活动、聚集性宗教活动一律暂停举办。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疫情。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故意隐瞒行程和健康状况或阻碍防控工作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鼓励广大市民据实举报,公安局电话:110,疾控中心电话:0838-6088660,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38-5356333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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