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广汉市财政局
关于《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市财政局起草了《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4月7日前反馈广汉市财政局,或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659174052@qq.com。
《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于2021年印发施行,若需全文,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申请获取。
附件:《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杨思粤,联系电话:0838-5221505)
附件
《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将《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条:
德阳高新区参照本办法执行。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以上级资金投资为主的,上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级无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修改为:
以上级资金投资为主的,上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级无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