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丰组团局部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8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支撑经济发展完善功能配置、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我中心按程序《广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规划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广汉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对该片区的总体要求经广泛征求专家及公众代表意见,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专委会评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广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进行批前公公示时间为30天(2021 年8月27日—2021年9月25日)。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该规划调整有异议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广汉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也可提出听证请。

1、公示地点:广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⑵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2、联系地址:广汉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广汉市长沙路西四段3号)

3、联系电话:0838-5298137

附件:《广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丰组团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

广汉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1827

《广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丰组团局部调整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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