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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十九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轮第十九项整改任务)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18日至12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联系电话:0838-2911217;邮寄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南路三段10

 

附件:第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1215

 

(联系人:邓洁


附件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德阳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十九项整改任务:旌阳区南湖路大桥、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附近发现违规弃土倾倒点10余处。

整改责任单位

广汉市委、市政府,德阳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

完成违规弃土倾倒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2023年2月底前,完成南湖路大桥、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附近10余处违规弃土清理。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2023年2月,在我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中,广汉市、德阳经开区已完成南湖路大桥、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附近10余处违规弃土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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