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十九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联系电话:0838-2911217;邮寄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南路三段10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邓洁)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德阳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九项整改任务:旌阳区南湖路大桥、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附近发现违规弃土倾倒点10余处。 |
整改责任单位 |
广汉市委、市政府,德阳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完成违规弃土倾倒问题整改。 |
整改措施 |
2023年2月底前,完成南湖路大桥、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附近10余处违规弃土清理。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023年2月,在我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中,广汉市、德阳经开区已完成南湖路大桥、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附近10余处违规弃土的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