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公告
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规定和《四川省总河长令》(第5号)总体工作部署,四川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组正式赴德阳市广汉市开展河湖长制督查。
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838—5101959,专门邮政信箱:四川省德阳市A018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hhdc202406@163.com。受理举报时间为每天9:00-12:00、14:00-18:00。督查组主要受理广汉市河湖长制、河湖管理相关工作的来信来电举报。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