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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为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着力补齐城乡回收网络服务覆盖不足短板,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资流〔202413号)和德阳市商务局、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转发关于做好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德商〔202442号)要求,广汉市商务经合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健全完善废旧家电、废旧家具、废旧纺织品、废旧农机具、废旧农膜、废金属(废铁、钢、铜、铝、铅、锌等)、废塑料、废玻璃、废纸、废橡胶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一步扩大回收设施城乡覆盖,增强再生资源收集转运效率和分拣能力,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建设运营水平。

(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参照现行有效标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2012),对新(改)建回收点营业面积≥30m²,中转站营业面积≥500m²,满足回收品类分区设置条件,配备有与回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IP联网能力的电子称、支持GB28181协议的摄像头等),符合有关安全、环保、市容等要求,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具备规范便捷收集和安全高效转运的运营能力,能够对再生资源来源和流向追溯管理。

(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参照现行有效标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对新(改)建分拣中心面积≥5000m²,年分拣处置能力≥30000吨,满足规划选址和建设要求,合理设置功能分区,配置有与回收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分选、拆解、剪切、破碎、清洗、打包等自动化设备设施,装备有IP联网能力的地磅、支持GB28181协议的摄像头,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规范,符合有关安全、环保、质量等要求,具备流程智能管控、数据关联可视、运转高效协同的运营能力,能够对再生资源来源和流向追溯管理。

二、征集时间

开始时间:20241015日;

截止时间:20241230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完成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含基层供销社)。

2.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会计信息完整,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记录良好。

3.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事故,企业和法人代表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民事和经济纠纷记录。

(二)申报项目

1.项目应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不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项目和以再生资源利用为主的工业加工制造项目。

2.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为2024年新开工建设,且在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项目;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应为2023年以来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且2024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项目。

3.该项目未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2

(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申报主体(含基层供销社)的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卷内文件应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与卷内文件的页码对应,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八份、不得使用活页装订)。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要清晰完整,且必须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申报材料封面和侧面应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

参与方将申报材料呈报广汉市商务经合局1101室,广汉市商务经合局会同级财政局、供销社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结合城乡人口规模、人口聚居密度和居民社区分布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的申报指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征集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向市(州)择优推荐,并对申报主体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和竣工验收料材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和推荐质量。

附件:1.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2.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广汉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41014

(联系人:雷涛;联系电话:0838-5228238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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