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3-09-05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一、基本信息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94

邮编:6183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5223706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交通行业普法和维稳工作。

(四)负责全市运输行业(含客货运输市场、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车、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运输场点建设工作)监管;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本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调控。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负责我市县乡公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按规定负责渡改桥规划、督促工作;监督我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六)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和公路产权及路政管理;

(八)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的管理;负责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落实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推广新的科技项目,加强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指导我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十一)负责交通行业人才预测和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管理局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交通运输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管理和指导交通建设施工作业、客运及水运的安全工作。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负责对辖区内的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未批复前,不得破土动工。

(十五)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渔船检验及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七)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交由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领导简介

熊祥春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 党委书记、局长

黄均海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明江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炜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谈海燕 广汉市交通运局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

彭霜梅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杨俊杰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机关后勤、政务值班、爱国卫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务、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会、妇女、老龄、共青团、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党员管理、党的宣传工作。草拟全市交通行业教育规划和人才需求预测培养计划,指导交通行业职工教育工作;承担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督办、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督促(办)会议筹备工作。

(二)法规监察股。负责交通行业普法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行业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纠风、行风评议工作、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直属单位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与协助审核;组织实施交通行政执法监察检查、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参与行政诉讼和交通复议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争议和属于交通行政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冲突,及时向上级交通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机关报告无权处理的法律规范冲突;承担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公路“三乱”治理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配合计划部门制定好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好年度公路工作各项计划;协助局领导指导全市公路养护、大中修、公路绿化管理全面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行业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我市与外市、县之间的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全市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公路养护管理、文明样板路的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公路遭受自然灾害的抢修恢复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行业统计、考核检查、管理工作。负责本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全市公路数据库工作。

(四)安全生产股。负责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协调公路运政管理工作;负责对运输行业实施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交通科技年度项目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交通科技工作、质量、计量、标准化、节能和环保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指导和服务于交通企业工作;参与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站场建设及企业技术改造、对外合资合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企业技改贷款工作和对外合资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客货运输计划和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

(五)综合规划股。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引导工作;负责编制交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的管理、参与竣工评估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实施、验收;负责指导和归口管理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文件审查、报批及项目实施中的监督、协调、管理和竣工验收。

(六)农村公路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参与研究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制定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考核评比等实施监督、指导;负责“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综合统计工作。

(七)计划财务股。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管好用好预算内、外各项资金;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和指导交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公路运输综合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交通建设资金筹措工作,参与交通建设项目的审定及经济合同的订立、审签;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固定资产、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登记入账,定期清理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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