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广汉市汉口路二段102号
邮编:6182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523948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德阳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和利用外资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统筹财政、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指导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统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六)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目标和措施,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八)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拟订县域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等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研究县域经济、城镇化发展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执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三)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四)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和指导协调。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基础设施,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十六)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根据市应急局等部门提出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八)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粮食安全。负责粮食行政执法,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承担全市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组织实施军粮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负责粮油产业结构调整中优质粮油订单工作。负责国家和省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区域合作空间发展规划、区域发展专项规划、市域城乡空间体系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园区战略实施规划;参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牵头负责成德同城化发展工作,共同推进项目落地落实。指导推进边界合作区、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城市新区规划建设。
(二十一)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代 军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岗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侯 爽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 娅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陈 霞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总规划师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资产管理、史志编纂、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机关依法行政等工作。
(二)区域协同发展股。负责成德同城化发展工作。负责与德阳市区域协同发展局等的沟通对接。参与推进区域合作项目落地落实。指导推进边界合作区、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城市新区规划建设。
(三)投资股。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承担全口径外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
(四)项目管理协调股。负责编制全市项目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全市项目的储备工作;协调全市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监督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工作,负责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省、市重点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负责拟订省、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和年度项目名单、实施计划;负责提出省、市重点项目进入和退出建议名单;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储备库建设和动态管理;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负责省、市重点项目统计信息,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省、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省、市重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会同市委目标督查部门对相关部门进行省、市重点项目目标绩效考核。
(五)国民经济与经济体制改革股。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粮食流通及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六)招标投标管理股。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
(七)社会事业与农村经济股。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平衡人口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统筹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负责争取和申报新型城镇化省预算内项目专项资金。
(八)产业发展股。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市级财政性投资安排和建设资金平衡意见,申报中央财政性投资。综合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转报、安排国家和省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协调自主创新体系发展,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审核、转报和安排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环保等专项国家、省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受理、上报全市粮食、棉花进出口关税配额。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九)价格收费管理股。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审批权限内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组织价格听证;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参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负责组织实施成本工作,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成本确认。
(十)粮食管理股。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收储、动用、轮换地方储备粮;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负责全市粮食余缺调剂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提出粮食流通中央、省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负责指导粮食储备仓储管理及新技术应用,监督执行全市粮食流通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负责所属粮食流通和加工行业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储粮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指导粮食系统抢险救灾工作。
(十一)应急物资管理及执法检查股。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负责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的内部审计及财务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督检查。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