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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南丰镇政府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基本信息

广汉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丰镇凤仙街52号

邮编:6183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冬季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5660311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本镇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统筹区域发展。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基层治理。负责本辖区社会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并优化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劳动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六)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承办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罗文雨    广汉市南丰镇党委书记

    喻  东    广汉市南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史春涛    广汉市南丰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钟  磊    广汉市南丰镇党委副书记

    张晓琴    广汉市南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海云    广汉市南丰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礼鹏    广汉市南丰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刘  旭    广汉市南丰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吴小勇    广汉市南丰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谢  铁    广汉市南丰镇副镇长

    庄  义    广汉市南丰镇提名副镇长

    四、机构设置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委、德阳市委、广汉市委和镇党委的决议。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牵头负责本辖区两企三新、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史、地方志、机要保密、组织人事(老干部)、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民主法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年鉴、绩效管理(督促检查)、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性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组织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镇财政专项资金。负责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资金。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保资金。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劳资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抓好产业规划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科技普及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用地、能源、交通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负责本辖区的统计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各项普查等工作。负责辖区个体经济、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建设、农房建设管理、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编制镇(村、社区)国土空间体系规划、专项规划及审查报批工作,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农房建设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聚集点建设等项目的选址、用地等工作。负责指导统建安置小区、新农村聚居点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根据委托负责承办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具体工作。负责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等相关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牵头负责民政、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脱贫成果巩固、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等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民武装、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社会治安、依法治理、禁毒整治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社会治理、小区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统筹负责指导村(社区)治理和村(居)民自治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健全防范控制网络,做好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办理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辖区内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负责加强应急管理,做好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牵头抓好辖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综合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问题整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打击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和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加强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并移送案件线索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监督评估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效能。负责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场镇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协助开展砂石治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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