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汉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7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次招聘由广汉市公安局与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此公告同时在广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广汉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广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广汉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广汉市公安局基层一线(派出所、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87名(其中男性82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6月28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净身高男性不低于168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
6.身心健康,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2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广汉市公安局603办公室。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广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和《个人承诺书》;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通知微信群。
各个环节的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具体要求等内容,将通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通知微信群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并按照要求参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测评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包括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测试场地,测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四)笔试。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应聘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测试考试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五)面试。笔试合格的,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不递补。
面试内容: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综合处理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表现。(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六)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结果按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八)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公安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警务辅助人员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关注招聘通知微信群,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广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广汉市公安局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