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市市级和镇(街)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各产业园区。
1、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不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国家或省级层面制定有具体管理办法的机关。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包括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卫健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及广汉市消防救援大队所属各类消防救援机构。以上机构分别由县级主管部门或国家、省级层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产业园区。包括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及下属事业单位、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及下属事业单位、三星堆博物馆景区管委会(三星堆博物馆)。
二、编外聘用人员员额确定及新增员额办法
按照“尊重现状、只减不增、逐步消化”的原则和市财政2020、2021年编外聘用人员经费保障人数,结合镇(街)基层职能调整及部分市级部门职能增加等因素,2022年首次核定实施范围内各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员额数,由市财政局下达到相关单位并纳入当年预算。今后,单位因职能增加、临时、突发性事件产生等原因,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外聘用人员员额数,按《管理办法》相关程序办理。
三、规范我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了使用编外聘用人员应该坚持按需设岗、从严控制、分类管理原则,确定了用工形式、用工岗位。同时,对编外聘用人员的“进、管、出”环节作了具体的规定,实施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应遵照执行。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