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汉市人民政府同意,《广汉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广府发〔2024〕4号)(以下简称《方案》)于2024年3月12日正式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方案的通知》(川教督委〔2022〕1号),确定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2026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决定在巩固全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优质均衡发展上来,缩小教育差距,补齐教育发展的短板,整体提升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广汉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方案》明确广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依法保障教育资金优先投入,加强资源配置,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缩小城乡、校际教育综合实力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转变教育理念,推进素质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到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办学条件标准,师资配置均衡,教育管理规范,育人质量进一步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标准化、特色化发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四川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持续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施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工程、教学及辅助用房达标工程、体育运动场馆达标工程、设备设施达标工程等,做好“两项评估”工作,夯实优质均衡基础;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评价机制改革,强化“五项管理”,落实“双减”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一是立足长远,统筹学校布局。2023年6月前制定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采取科学分校、合并校点、校地共建等方式,优化扩增城市学校布点,有序增加学位供给,化解超标准校额、超标准班额问题。围绕学校规划布局、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音乐美术专用教室等五大重难攻坚评估指标,制定“一校一策”。多措并举盘活用地存量,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
二是统筹协调,切实加强教育保障。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要求执行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符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的补充机制。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范围内,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继续通过实施公开招聘、赴高校选招、市外引进等形式选拔录用新教师,加强对中小学体育、美术、音乐专任教师的选拔录用。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标准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三是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办学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创建文明校园,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控辍,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主管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健全完善中小学生减负机制及“五项管理”制度,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作业问题。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升农村学校义务教育质量,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四、组织保障
《方案》提出强化主体责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强化经费保障,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强化督导问责,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反馈和限期整改制度,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对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