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汉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补贴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补贴办法》)。为便于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充分理解执行,广汉市交通运输局对政策文件作出如下解读:
一、《补贴办法》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公交引导城市发展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提档升级,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公交出行,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权益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依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和《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2018】12号)、《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汉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补贴办法>的通知》(广府办【2020】28号)等文件规定, 修订了《广汉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补贴办法》。
二、《补贴办法》主要内容
《补贴办法》共八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为进一步加快提升城市公交服务品质,保障运营企业微利经营,遵循“公开透明、责利对等、质量并考、适当补贴”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财政补贴长效机制。
(二)补贴项目。补贴项目由社会公益服务补贴、公里营运补贴、企业年度经营补贴三部分组成
(三)年度综合收益。经年终审计、审核,企业年度综合收益未达企业年度经营补贴标准时,按差额予以补贴;企业年度综合收益超过企业年度经营补贴标准时,超过部分予以抵减公里营运补贴及社会公益服务补贴。
(四)资金预算。每年年底,市交通局根据企业当年经营规模和次年发展计划,预算次年度补贴金额,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五)补贴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和程序。按季拨付,年终结算。市交通局根据年度预算补贴资金总额及季度营运情况,每季度向市财政局提出季度社会公益服务补贴与公里营运补贴预拨资金申请,经市财政局同意后按季拨付前三季度补贴费用,第四季度补贴根据年度审计审核结果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进行结算。
(六)补贴比例。市交通局按照《广汉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定期开展运营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发放补贴比例的依据。
(七)审计审核
1.审计。公交公司企业年度报告、经营成本、应计专项补贴由市交通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2.审核。市审计局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出具审核报告。
(八)年终结算
市交通局根据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情况及市审计局的核查报告向市政府申请拨付年度结算资金。
三、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