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汉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背景和依据:为保障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协调、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广汉市此前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畜禽养殖区域的规划,对畜禽养殖产业的布局提出了相应要求。随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21〕99号)以及《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的颁布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
新旧方案差异:《广汉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2018-2022年)于2017年编制,2018年实施,2022年规划期限已到。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已发生较大变化,同时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乡镇数量由18个调整为12个镇(街道),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兼顾保护与发展,结合广汉市实际情况,对广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方案进行科学合理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