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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世楷等5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广府发〔2024〕3号)

发布时间:2024-03-1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世楷等5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各产业园区:

2023121013时许,一辆越野车因交通事故失控,沉入高坪镇白里社区1号聚居点杨柳分干渠里,造成3名人员被困。事发地水流湍急,渠堤陡峭不易施救,附近的刘世楷、谢扬良、方绍超、胡兴雨、钟国富5人闻讯赶到后,不顾个人安危,果断跳入渠水中,紧急采取扶正车身,砸碎车玻璃,割断保险带等措施,将被困车内的驾驶员邱某某、乘员唐某某、岳某相继救助上岸,邱某某得救,唐某某和岳某二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刘世楷、谢扬良、方绍超、胡兴雨、钟国富5广汉市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平安广汉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各产业园区要大力倡导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措施,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广大干部群众要向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学习,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见义勇为行动中来,为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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