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57 号)、《德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 2018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市脱贫办发〔2018〕74 号)和《广汉市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广脱贫办〔2018〕93号)有关要求,广汉市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认真抓好了各个步骤,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 结合实际情况,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精准扶贫精准退出的落实。 广汉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了2018年动态调整工作动员培训会,安排部署动态管理工作,并制定印发了动态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对信息采集的真实性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数据录入的各项规则和标准。2018年基本情况广汉市2017年底9075户20229人,2018年标注脱贫1021户1980人,自然增加801人,自然减少4209人,动态调整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037户16821人。
二、进度安排情况
(一)动员部署
9月22日至30日,按照全省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会要求,广汉市扶贫移民局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了进村入户动态调整,规范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的各项程序,完成了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
1.通过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和新增指标信息,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使用《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采集2018年度退出的贫困户享受脱贫措施的信息。
2.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坚持实事求是、应退尽退的原则,以户为单位,以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对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乡镇公示公告、县级备案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脱贫时间标注为2018年。
3.坚持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共享开支的家庭成员为整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纳入或多纳入的人员进行自然变更,变更人员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进行村级公示。人口自然变更包括成员转移(户与户之间人员的转移,仅限户内成员,户主不能转移)、成员新增(包括新生儿、嫁入、户籍迁入、判刑释放)、成员减少(包含死亡、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外出失联、户籍迁出、农转非)。自然变更工作做到了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避免误操作产生贫困人口信息与事实不符,不符合整户识别要求。
4.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信息核准及贫困户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等工作,由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等组成动态管理工作队进村入户实地调查,使用村级账号采集,采集工作结束后问题数据(包括重复数据与未采集)由乡镇统一在后台标记。
5.市脱贫攻坚办组织了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卫计、工商、残联等部门对入户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复查、比对,加强对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低保五保、残疾等重点数据信息的核实工作,时间节点前完成了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系统数据更新。
(三)信息数据录入和标注脱贫
11月1日至11月10日,组织安排专人开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做好系统中2018年贫困人口自然增加和减少;11月10日至11月20日,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集中开展信息数据审核修正工作,于11月20日24时前完成了人口自然变更、脱贫标注等全部数据录入工作;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阶段。
(四)问题核查与整改
12月1日至10日,省、市、县扶贫办同时开展数据分析,通过系统数据逻辑关系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错核改;12月11日至20日,根据反馈的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了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了核改。
(五)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31日,开展全国业务管理子系统数据清洗工作,通过11月17日反馈第一批、11月18日反馈第二批、11月21日反馈第三批问题清单,通过扶贫移民局和乡镇业务工作人员对问题清单进行逐项核实,与德阳市扶贫和移民局对接后对疑似问题实事求是进行核改,对新增指标进行梳理,请乡镇核实与实际情况属实,已写情况说明,有问题已全部高质量核改完成。
(六)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为真实反映、完整记录动态管理工作,抓好信息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目录清单,逐一对照检查,查缺补漏,确保痕迹档案收集完整、管理规范,动态管理工作过程有据可查、可追溯。抓实年度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做到专人专职管理,确保系统信息适时更新,系统数据与纸质档案、实际情况一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广汉市扶贫移民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制定了《广汉市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加强培训指导,严格按进度要求推进工作。
(二)严把工作质量
贫困户脱贫工作,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群众的广泛认可。要做好今年脱贫规模和后两年脱贫滚动规划的平衡和衔接,既防止急躁冒进,也防止消极拖延。贫困户的识别纳入工作,严把扶贫标准,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凡符合扶贫标准的,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贫困识别程序要规范,充分用好数据比对结果,不走过场。
(三)加强培训督导
结合本地实际和需要,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并形成工作方案。扶贫办组织对部分乡镇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对问题突出的,纳入常态化约谈,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四)加强数据质量
加强对数据质量的重视,通过信息采集入户核查,同多部门已经数据比对,保障贫困人口中的特殊人群与行业部门数据一致,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发现问题,结合动态管理加以解决。动态管理工作结束后,还要加强数据分析,进一步弄清贫困状况、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等,为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安排、政策安排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撑。
广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一、基本情况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精准扶贫精准退出的落实。 广汉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了2018年动态调整工作动员培训会,安排部署动态管理工作,并制定印发了动态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对信息采集的真实性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数据录入的各项规则和标准。2018年基本情况广汉市2017年底9075户20229人,2018年标注脱贫1021户1980人,自然增加801人,自然减少4209人,动态调整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037户16821人。
二、进度安排情况
(一)动员部署
9月22日至30日,按照全省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会要求,广汉市扶贫移民局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了进村入户动态调整,规范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的各项程序,完成了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
1.通过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和新增指标信息,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使用《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采集2018年度退出的贫困户享受脱贫措施的信息。
2.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坚持实事求是、应退尽退的原则,以户为单位,以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对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乡镇公示公告、县级备案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脱贫时间标注为2018年。
3.坚持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共享开支的家庭成员为整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纳入或多纳入的人员进行自然变更,变更人员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进行村级公示。人口自然变更包括成员转移(户与户之间人员的转移,仅限户内成员,户主不能转移)、成员新增(包括新生儿、嫁入、户籍迁入、判刑释放)、成员减少(包含死亡、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外出失联、户籍迁出、农转非)。自然变更工作做到了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避免误操作产生贫困人口信息与事实不符,不符合整户识别要求。
4.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信息核准及贫困户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等工作,由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等组成动态管理工作队进村入户实地调查,使用村级账号采集,采集工作结束后问题数据(包括重复数据与未采集)由乡镇统一在后台标记。
5.市脱贫攻坚办组织了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卫计、工商、残联等部门对入户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复查、比对,加强对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低保五保、残疾等重点数据信息的核实工作,时间节点前完成了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系统数据更新。
(三)信息数据录入和标注脱贫
11月1日至11月10日,组织安排专人开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做好系统中2018年贫困人口自然增加和减少;11月10日至11月20日,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集中开展信息数据审核修正工作,于11月20日24时前完成了人口自然变更、脱贫标注等全部数据录入工作;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阶段。
(四)问题核查与整改
12月1日至10日,省、市、县扶贫办同时开展数据分析,通过系统数据逻辑关系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错核改;12月11日至20日,根据反馈的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了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了核改。
(五)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31日,开展全国业务管理子系统数据清洗工作,通过11月17日反馈第一批、11月18日反馈第二批、11月21日反馈第三批问题清单,通过扶贫移民局和乡镇业务工作人员对问题清单进行逐项核实,与德阳市扶贫和移民局对接后对疑似问题实事求是进行核改,对新增指标进行梳理,请乡镇核实与实际情况属实,已写情况说明,有问题已全部高质量核改完成。
(六)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为真实反映、完整记录动态管理工作,抓好信息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目录清单,逐一对照检查,查缺补漏,确保痕迹档案收集完整、管理规范,动态管理工作过程有据可查、可追溯。抓实年度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做到专人专职管理,确保系统信息适时更新,系统数据与纸质档案、实际情况一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广汉市扶贫移民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制定了《广汉市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加强培训指导,严格按进度要求推进工作。
(二)严把工作质量
贫困户脱贫工作,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群众的广泛认可。要做好今年脱贫规模和后两年脱贫滚动规划的平衡和衔接,既防止急躁冒进,也防止消极拖延。贫困户的识别纳入工作,严把扶贫标准,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凡符合扶贫标准的,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贫困识别程序要规范,充分用好数据比对结果,不走过场。
(三)加强培训督导
结合本地实际和需要,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并形成工作方案。扶贫办组织对部分乡镇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对问题突出的,纳入常态化约谈,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四)加强数据质量
加强对数据质量的重视,通过信息采集入户核查,同多部门已经数据比对,保障贫困人口中的特殊人群与行业部门数据一致,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发现问题,结合动态管理加以解决。动态管理工作结束后,还要加强数据分析,进一步弄清贫困状况、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等,为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安排、政策安排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撑。
广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