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27号)要求,由广汉市水利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汉市水利局联系(联系电话:0838-5231066)。
201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市水利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市水利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提高各股室、中心、站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中心、站的工作职责,定期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年初制定并颁布了局属各股室、中心、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确定了各股室、中心、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同时严格领导审批制度,围绕信息内容监管、信息公开原则,做到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准确公开各种信息。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拓展公开渠道。为确保各种信息准确、及时向全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水利局利用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市政府网站对各类信息分类别公开,方便群众对同类信息的查询与搜索;二是使用电视、报刊、微博、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发送政务信息,扩大信息的知晓范围;三是在单位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将一些政策、法规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四)2019年市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公开内容包括:单位机构职能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本单位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及公示公告;工作计划及总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2019年市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度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股室、中心、站的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
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27号)要求,由广汉市水利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汉市水利局联系(联系电话:0838-5231066)。
201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市水利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市水利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提高各股室、中心、站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中心、站的工作职责,定期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年初制定并颁布了局属各股室、中心、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确定了各股室、中心、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同时严格领导审批制度,围绕信息内容监管、信息公开原则,做到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准确公开各种信息。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拓展公开渠道。为确保各种信息准确、及时向全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水利局利用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市政府网站对各类信息分类别公开,方便群众对同类信息的查询与搜索;二是使用电视、报刊、微博、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发送政务信息,扩大信息的知晓范围;三是在单位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将一些政策、法规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四)2019年市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公开内容包括:单位机构职能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本单位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及公示公告;工作计划及总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2019年市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度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股室、中心、站的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
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