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27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总结了2019年度市民政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汉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广汉市常德路1号;电话:0838-5302912,电子邮箱:107350571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1、2019年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加强组织建设,注重宣传引导。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积极从内部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效能。为提高工作效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民政局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股室下及属事业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和信息写作培训,重点讲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信息写作相关知识,在全系统上下营造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规范、准确、及时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民政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审查界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明确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据统计,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条,其中,计划总结类48条,工作动态类71条,财政信息类11条,其他信息类12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注重时效性。由于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人手少,工作力量不足,有时公开不迅速、更新不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信息量不够大,离群众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决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民政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各类信息,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做好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工开展;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栏目建设;组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适时开展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汉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广汉市常德路1号;电话:0838-5302912,电子邮箱:107350571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1、2019年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加强组织建设,注重宣传引导。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积极从内部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效能。为提高工作效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民政局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股室下及属事业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和信息写作培训,重点讲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信息写作相关知识,在全系统上下营造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规范、准确、及时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民政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审查界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明确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据统计,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条,其中,计划总结类48条,工作动态类71条,财政信息类11条,其他信息类12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注重时效性。由于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人手少,工作力量不足,有时公开不迅速、更新不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信息量不够大,离群众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决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民政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各类信息,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做好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工开展;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栏目建设;组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适时开展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汉市民政局
2020年1月14日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