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三水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0〕35号)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办发〔2020〕20号)文件要求,由广汉市三水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汉市三水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38-5850031)。
2020年三水镇人民政府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上公开政府信息302条,主要包括党建、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卫计、民政、安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相关的动态信息。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镇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党政综合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
(二)加强培训,做大队伍。进一步提升各室(中心)工作人员的写作水平,承担好本科室的信息撰写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打造过硬队伍。
(三)把握重点,全面推进。一是要求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要及时公示;二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三是建立主动公开目录;四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五是认真做好内容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动态管理。
(四)拓展平台,全面公开。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党建、计生、民政、疫情防控等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报送,让三水镇辖区群众及时了解全镇工作内容及近期动态,提高行政效率,构建新型服务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强、内容不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拓宽渠道,丰富内容,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同时,我镇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政务信息规范,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0〕35号)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办发〔2020〕20号)文件要求,由广汉市三水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汉市三水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38-5850031)。
2020年三水镇人民政府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上公开政府信息302条,主要包括党建、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卫计、民政、安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相关的动态信息。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镇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党政综合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
(二)加强培训,做大队伍。进一步提升各室(中心)工作人员的写作水平,承担好本科室的信息撰写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打造过硬队伍。
(三)把握重点,全面推进。一是要求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要及时公示;二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三是建立主动公开目录;四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五是认真做好内容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动态管理。
(四)拓展平台,全面公开。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党建、计生、民政、疫情防控等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报送,让三水镇辖区群众及时了解全镇工作内容及近期动态,提高行政效率,构建新型服务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477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强、内容不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拓宽渠道,丰富内容,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同时,我镇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政务信息规范,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