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监督基层干部“微权力”
近日,连山镇党委召开新任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承诺大会,组织学习《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5名村(社区)临时党支部书记代表本村(社区),就如何增强村(社区)干部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好“清廉村居”建设作了表态发言。
从去年6月开始,我市在连山镇石梯村和桔红村进行试点,探索制定了《村居“微权”整治示范村实施方案》,明确村(社区)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构筑“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形成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强化村居“微权”制约监督的实践路径。此举是“清廉广汉”建设中打造“清廉村居”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标志着我市整治村居“微权”工作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