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7日至8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广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既定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迅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同步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协调推动、跟踪督办、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形成了由党组会牵头抓总、各股室协同联动、股室负责人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架构。
(二)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局机关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会议,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将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一条条细化整改措施。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可量化、可检视、可追责的巡察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确保整改责任层层落实。于1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
(三)动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抓督导。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分管领导经常关注并推进分管条线的巡察整改工作,按时报告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相关股室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并进行汇报。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办公室经常督促提醒,动态跟进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四)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巡察组反馈问题17个,其中书记点人点事问题1个,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本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43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反馈问题16个,尚有1个问题为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重视不到位,推动落实不力,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正在持续整改中;已完成整改措施41项,尚有2项措施正在持续推动中。巡察整改期间,共建立制度2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追缴退回或挽回损失42805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亲自传达学习“第一议题”内容。二是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开展学习和交流讨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分管负责副局长牵头,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二是已于3月上旬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德阳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及广汉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三是已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针对“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重视不到位,推动落实不力,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增放贷审批条件。金融机构在新增放贷人员审批时,向脱贫户(含监测户)宣传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贷款用途,并与脱贫户(含监测户)签订贷款用途承诺书。已完善小额贷款申请表中的签章信息;二是对接人社局和教体局,已将新增“雨露计划”学生申请表按要求签章,并告知镇(街)以后在新增“雨露计划”学生时,需要先报人社和教体局审批签章后报乡村振兴局审批签章;三是2021年11月向高坪镇等3个乡村拨付的补助资金为德阳市扶贫基金会拨来的捐赠资金,该基金不属于财政资金,开支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项目,根据捐赠人意愿和捐赠协议约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持续推进乡村可持续发展,故未建立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已进行补充公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针对“党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弱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各镇下发了工作提示函,要求各镇再次对2019年开展厕所革命工作以来新、改建户厕再次进行摸排并上报问题整改台账;二是在金轮镇开展问题整改试点工作,对金轮镇2023年度整改户厕进行抽验,并召开专题推进会对金轮镇2024年的问题厕所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与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对接,明确2024年度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抽查标准并会同农业农村局起草《广汉市2024年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实施方案》。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针对“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浮在面上,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已开展学习1次,二是局党组书记亲自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的内容、时间和形式,主持集中学习活动。三是局办公室在会前认真收集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针对“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机关干部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广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把关差旅费审核;二是超标准报销的交通费、加班费和值班费2489元已于2月26日退回财政金库。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针对“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广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加大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力度。二是已建立车辆加油台账,台账内包含初始里程数,已完善台账记录。三是使用钉钉规范机关干部公车申请使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8.针对“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慰问品”问题。
整改情况:已补齐相关评奖和签领资料,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工会有关规定加强经费报销印证材料管理,杜绝报账资料不齐的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9.针对“财务收支混乱,违反财政相关文件规定等其他情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加大对票据的审核力度,逐一核实加班餐费资料,在以后的报账过程中规范管理。二是已补齐车辆维修保养申报单,规范管理车辆维修等工作。三是已追回列支租车费及洗车费,归垫衔接资金管理费,并上缴财政金库。四是银行预留印鉴的法人章已交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加强印章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0.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登记,使用等工作,目前已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完善资产使用部门、规格型号并按照资产系统编号张贴标签。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要求登记资产信息,张贴标签,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1.针对“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三星堆镇仁圣村7组道路硬化项目资料显示,项目于2021年8月12日已完成决算,但8月13日仍有混凝土出入库单情况。经调查为工作人员失误,混凝土入库时间系填写错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1月开始,市乡村振兴局陆续到三星堆镇、金鱼镇、金轮镇等镇街进行业务指导,梳理资料填报的逻辑关系,要求以后逐一填报资料的所有内容,做到填报内容规范详细不遗漏;业务科室对后期项目镇报送的报账资料采取业务人员初审,财务人员复审的方式,加大资料的审核力度,杜绝资料漏填、错填等失误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组议事规则不明,党内民主走形式,存在“三重一大”事项不上党组会议研究、把关不严或违规决策、盲目决策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广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并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印发,规范党组会议内容记录方式,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相关规定,坚持讨论重大事项时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我局“三重一大”会议,主动接受监督。二是班子成员在会前提前做好上会讨论的议题事项及其相关情况调查研究,提交党组会议题申报单。三是会议记录人员已到做得好的单位进行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会前制定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扩大)会议文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成员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围绕中共广汉市委宣传部发放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资料认真开展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2次。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于2月19日开展局党组202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已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议4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书记讲党课1次。四是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制度。已于1月24日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检查和评议每个党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4.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聘用3名工作人员,其中1人已于2023年12月离职。另外2人的聘用合同将分别于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31日到期,如需续聘将严格按照广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整改进度:需进一步整改。因涉及机构改革,如需续聘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广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15.针对“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广汉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制定我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二是通过局党组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印发。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6.针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落实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压紧压实责任,收集巡察整改资料。二是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议3次,研究巡察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强化建章立制全面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三是组织学习巡察相关文件,深化加强思想认识,杜绝任何敷衍应付心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7.针对“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重视不到位,推动落实不力,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该问题为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排查与整改、核实三位一体闭环推进,针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效果整改清单。截至目前,2022年度省巩固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已整改25个,整改率达100%;二是加强常态督导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红黑榜”,实行每季度一考评,制定印发《广汉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奖惩机制》,明确奖惩标准和奖惩方式,增强干部职工敢担当、勇作为的工作责任意识。组织镇村“明白人”、数据分析员、监测网格员300余人参加衔接政策培训,强化防返贫监测人员政策把控能力和工作业务能力。三是印发《广汉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基强本行动实施方案》,从3月起在全市开展夯基强本行动,对照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点任务开展摸排,对摸排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清零;四是对照后评估考核指标,全面梳理盘点各项工作,就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产业发展、持续增收、后评估考核等工作积极与省局和德阳市局的工作对接20余次,争取上级更多的工作指导和支持。五是抽调43名人员组成16支队伍,入户实地开展5866户脱贫户和147户监测对象半年情况采集工作(数据采集区间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30日),动态掌握半年收入、就业等变化情况,查摆问题、采取措施、补齐短板。六是引导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就业,今年已实现就业务工622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5.89%。统筹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爱心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脱贫人口、监测对象1081人。积极支持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达到1671万元,比重达84%。安排衔接资金60万元,帮助脱贫人口发展“短平快增收”养殖项目,计划向1806户有养殖意愿和养殖条件的脱贫户发放禽苗,促进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提升了脱贫户增收内生动力。七是市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已完成2024年项目储备和项目实施计划,主要围绕优势产业、到户产业、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内基础设施条件、外出就业务工交通补助、小额信贷贴息、公益性岗位补助、“厕所革命”等与脱贫户和监测户紧密相关的项目,资金使用精准高效。目前,广汉市乡村振兴局到位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589万元,配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329万元,实施项目32个,已完工7个,拨付资金713.42487万元。
整改进度:需进一步整改。第一、二、三项措施已整改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第四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完成。下一步不定期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现场调度,实时掌握项目工程进度,及时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衔接资金。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全面整改,市乡村振兴局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体干部职工也在巡察整改期间经受了一场深刻的党性洗礼。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市乡村振兴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重点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坚持标本兼治、彻底整改、常态整改。
(一)压实责任监督,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重点整改和全面整改相结合,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
(二)强化成果转化,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坚定谋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决心,促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以整改谋发展,以发展促整改,切实将巡察整改的结果转化为我们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努力把巡察整改意见建议转化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对策,狠抓工作成效提升,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集中更多资源力量支持脱贫群众增收,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三)巩固整改成效,形成长效常态化工作机制。市乡村振兴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利用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进市乡村振兴局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乡村振兴局工作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与考核激励,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深入到制度层面找“病灶”、开“药方”、除“病根”,力求“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8—5222775。
中共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