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广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发布时间:2022-09-19     来源: 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广汉市“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的发展目标,近日,广汉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广汉市市场监管领域 “首违不罚”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版)》,并明确了具体实施要求。

 《清单》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以及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违法行为等相关规定,梳理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形成94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逐一列明违法行为、适用条件和法律依据。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清单》贯彻实施并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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