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间居所到林中小屋,从田野美宿到都市一隅,
最美民宿,它们的美只为打动你。
它们在山间、在田野、在城市......
在不同的风景里生根发芽,
而我们翻山越岭,就是为寻找广汉最美的民宿。
评选活动
乡村民宿是广汉天府旅游名县和全域旅游区创建的重要内容,是助推三农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市乡村民宿快速发展,已成为乡村文旅产业发展和促农增收的重要途径。为挖掘推介一批乡村民宿优秀典型,发挥最美乡村民宿在广汉农旅融合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在全市开展“广汉最美乡村民宿”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
广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广汉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广汉市乡村振兴局
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
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发出活动消息,扩大活动影响力。
(二)创建评选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下旬)
由各镇(街道)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向市文体旅游局推荐报送候选民宿,6月8日前报送“广汉最美乡村民宿申报表”和“广汉最美乡村民宿自评分表”,由市文体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经合局、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同时在网上组织投票。市文体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经合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广汉农商银行成立评选专家组结合实地考察、现场打分、网络投票等因素,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第一批5户“广汉最美乡村民宿”和5户“广汉最美乡村民宿候选单位”,同时向社会公示。
(三)奖励表彰阶段(7月)
7月,对于获得“广汉最美乡村民宿”的,予以推荐宣传,授予称号并颁发牌匾,进行集体表彰授牌,并分别给予1万元/户奖励;获得“广汉最美乡村民宿”和“广汉最美乡村民宿候选单位”的,由广汉农商银行提供最高50万元/户的“红色信贷”信用贷款支持,利率可享受8.5折优惠。
对于在评选活动中组织得力的镇(街道),分别进行集体表彰授牌,并在今后文旅发展资金上予以政策扶持。
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正式营业的小型乡村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组织实施
评选工作由市文体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经合局、市乡村振兴局、广汉农商银行等有关单位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进行。
评选标准
参评最美乡村民宿应满足评选“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并在“其他要求”中得分不低于80分。
(一)基本条件
乡村民宿必须是经营者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及乡村资源,以旅游服务的方式,提供乡村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的经营场所,且经营单位和经营者信用良好。
(二)必备条件
1.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持证经营;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质检等现行的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标准。
2.客房房间数在14间以下,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
3.厨房有冷藏、冷冻设施和消毒设备,配备消防设施;食品来源和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至少有一间公共卫生间,整洁卫生。
5.从业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持有健康合格证。
6.开展经营以来无重大旅游安全、质量投诉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不配合行业监管和不服从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一票否决。
(三)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包括经营场地、接待设施、主题特色、安全管理、服务水平五个方面,满分100分,“最美乡村民宿”达标分数不得低于80分。其中,经营场地满分12分,基础分不低于6分;接待设施满分48分,基础分不低于24分;主题特色满分12分,基础分不低于6分;安全管理满分11分,基础分不低于6分;服务水平满分17分,基础分不低于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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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对已命名授牌的“广汉最美乡村民宿”,每2年进行一次复核工作,实行动态监管,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公告撤销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