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南兴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南兴镇石林村(撤并村)通硬化路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经市政府基建联席会第118次会议审议,同意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兴镇石林村(撤并村)通硬化路工程
二、项目赋码:2017-510681-54-01-211972
三、项目业主:广汉市南兴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建道路长1.8014公里、宽4.5米、按四级道路标准设计,铺设水泥混凝土面板6440.17m2。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工程总价控制在60万元以内(以审计决算为准),资金来源:省级2016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车购税补助资金54万元,南兴镇人民政府自筹6万元。
六、建设工期及工程地点:90天, 广汉市南兴镇石林村(撤并村)。
七、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
请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请进一步落实好建设资金、工程招投标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等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先”的安全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