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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雒城镇顺德路教师新村南院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2-24 来源:发改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实施雒城镇顺德路教师新村南院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经市政府基建联席会第112次会议审议,同意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汉市雒城镇顺德路教师新村南院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二、项目业主: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拆除路面28.75m2,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150m2,更换井盖45座、新建自行车棚189.94m2,改建文化活动室144.08 m2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工程总价控制在45万元以内(以审计决算为准),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雒城镇人民政府自筹19万元,小区居民自筹1万元。

五、建设工期及工程地点:30天,广汉市顺德路一段64号。

 

请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请进一步落实好建设资金、工程招投标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等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先”的安全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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